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3年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科技计划项目实施情况检查)工作,按照《汕头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头市2023年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制定《2023年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科技计划项目实施情况检查)工作方案》,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汕头市科学技术局 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7月26日
2023年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科技计划项目实施情况检查)工作方案
为做好2023年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科技计划项目实施情况检查)工作,按照《汕头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头市2023年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由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相关人员组成2023年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科技计划项目实施情况检查)联合检查组,联合开展科技计划项目实施情况、项目所涉及专利文件真实性随机抽查。
二、抽查程序及分工
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依托广东省“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以下简称监管平台)组织实施。市科技局负责牵头本次联合抽查工作,牵头制定部门联合抽查工作方案,在监管平台上建立抽查计划、汇总抽查任务、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分发任务等。市市场监管局按部门职能配合开展联合抽查工作。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相关检查人员按职责接收抽查任务开展检查,并及时录入涉及本单位检查事项的检查结果并报送审批。
三、抽查对象及原则
抽查对象为2022年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大专项+任务清单”)项目中事前资助类在研项目。为落实减轻企业负担、避免重复检查的要求,2022年以来接受过内部审计延伸抽查、已进行中期评估、已验收或终止结题的项目,不纳入抽查范围。
四、抽查内容
科技计划项目实施情况(包括项目整体进展情况、经费投入及使用情况等),项目涉及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专利申请文件真实性。
五、抽查比例
按不低于12%的比例从在研项目库中抽取,抽查项目不少于8项。
六、抽查方式
采取现场检查方式,项目承担单位提前做好现场检查相关准备工作,整理归档好项目材料(无需另外装订)。为减轻企业负担,现场检查不听取PPT汇报,通过看现场、查资料等方式进行检查。检查时要求项目负责人、财务负责人(或了解熟悉项目及财务的企业负责同志)在场。
七、抽查人员
抽查人员采取随机抽取方式,通过监管平台在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相关执法人员中产生和选派。
八、抽查时间
2023年7月26日—12月31日
九、处理程序
抽查过程中,在项目实施、经费使用情况方面发现问题的,由市科技局依法依规处理;在专利真实性方面发现问题的,由市市场监管局依法依规处理。
十、抽查结果公开
抽查计划、抽查结果等通过广东省“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或本单位政务信息平台等网站进行公示。
其他未尽事项按《汕头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头市2023年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汕头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细则〉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