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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创业孵化基地建设的意见》(粤人社发〔2015〕166号)、市人社局 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汕人社〔2016〕172号)等有关规定,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认定汕头市大潮汕创业孵化基地为市级创业孵化基地(市与金平区共建)、汕头市金象创业孵化基地为市级创业孵化基地(市与龙湖区共建)。有关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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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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