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6日,区政府召开常务会议,传达学习省委十二届九次全会、市委十一届十一次全会精神,审议通过《关于对汕头潮南纺织印染环保综合处理中心入园建设项目深化环评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试行)》《汕头市潮南区创建市级乡村振兴示范片实施方案》等文件。
会议指出,省委十二届九次全会、市委十一届十一次全会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我区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厘清了重点、明确了方向。
会议要求,全区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全会精神,统一思想认识,凝心聚力,攻坚克难,凝聚起全区集中精力抓发展的强大力量,努力把省委全会、市委全会精神转化为加快潮南振兴发展的生动实践。
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关于对汕头潮南纺织印染环保综合处理中心入园建设项目深化环评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试行)》。会议提出,《实施意见》是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入园印染企业的重大举措,区印染中心办要牵头印染协会督促、指导企业按要求完善有关环保审批手续。区生态环境分局要加强企业办理环保审批手续指导服务工作,帮助企业尽快进园生产。同时,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各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建立园区驻点监管和执法工作机制,加强对建设单位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的监督检查,严查环境违法行为。
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汕头市潮南区创建市级乡村振兴示范片实施方案》。会议强调,创建市级乡村振兴示范片工作,是推动乡村振兴取得重大进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区农业农村局要发挥牵头作用,相关镇(街道)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的职责,强化乡村振兴政策落实保障,把握好政策引导方向,积极推进创建市级乡村振兴示范片工作,带动提升全区乡村振兴工作水平。
会议还研究并决定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