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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根据广东省气象入汛标准,每年3月1日起,广东86个国家气象观测站中累计有1/2以上站点日雨量大于或等于38毫米的日期,即以该日作为全省汛期开始的日期。我市汛期时间一般为每年4月15日至10月15日,具体时间按照省防总、市三防指挥部根据气象、水文监测数据研判后发布汛期开始和结束的时间为准。
据此标准,今年3月24日,省防总宣布广东省正式进入今年的汛期。
(《民声热线》第十四轮第2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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