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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汕头市文化和旅游市场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的通知
  • 2021-07-12 09:57
  • 来源: 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机构:汕头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 【字体:    

  汕文广旅体〔2021〕133号


各区(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濠江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局各相关科室:

  现将《汕头市文化和旅游市场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以下简称“清单”,见附件)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清单》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8月30日止,有效期届满,经评估认为需要继续施行的,根据评估情况重新修订。


       附件:汕头市文化和旅游市场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doc


汕头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1年7月5日


  《汕头市文化和旅游市场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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