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汕头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 政务公开 > 信息公开
分享到:
汕头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2017.2.6)
  • 2017-02-06 00:00
  • 来源:
  • 发布机构:
  • 【字体:
  • 汕头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

      

     

    二○一七年

     

     

     

     

     

     

    目    录

     

    第一部分  汕头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汕头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说明

    二、其他事项说明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汕头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2017年部门预算表

        表1  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2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3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表4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表5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6  部门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

        表7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明细表

        表8  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9  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表10 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第一部分 汕头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能

    (一)本部机构基本情况

    1、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汕头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副处级事业单位,归口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本局共设11个职能科室和代理社会保险事务服务站,内设科室是:办公室、综合信息科、计划财务科、社会保险费征收科、养老待遇核发科、失业工伤生育待遇核发科、医疗保险基金科、医疗待遇核发科、稽核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费征收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待遇核发科。下辖六区一县共七个分局。

    主要职能是:

    (1)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制定的各项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2)负责经办市区、中央和省驻汕行业单位的养老、失业、工伤、生育、医疗等社会保险登记;审核社会保险缴费申报;办理社会保险关系的建立、中断、转移、接续和终止工作;审核各项社会保险待遇。(3)承担全市各项社会保险数据信息的采集、统计分析及其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市区、中央和省驻汕行业单位各项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档案和个人帐户的信息资料。(4)汇总编制全市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的年度、季度、月度财务报表和报告;负责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执行社会保险基金财务会计制度和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使用情况的检查指导。(5)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拟定社会保险基金统筹与调剂的具体办法;指导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管理、存储、划拨社会保险基金。(6)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进行与社会保险费征缴和待遇发放等有关事项的检查、调查工作。(7)负责市和各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工作人员任职资格、业务培训、工作考核以及人、财、物等各项管理工作;对各县(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实行业务指导和人员专业培训。(8)参与社会保险宣传工作,拟定社会保险宣传具体计划,并组织实施。(9)承办市人民政府和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2、人员情况

         汕头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共有事业编制81名,实有76人,离退休42人。

    (二)汕头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所属单位金平分局基本情况

    1、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内设股室:办公室、征收股、养老待遇核发股、失业工伤生育待遇核发股、医疗保险基金股、医疗保险待遇核发股、财务股、信息股、稽核股。

    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政策规定,负责对金平分局所属范围的社会保险的审核、登记、待遇核发等社会保险关系工作。

    2、人员情况

    汕头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金平分局共有事业编制68名,实有人员61人,退休人员47人。

    (三)汕头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所属龙湖分局基本情况

    1、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内设股室:办公室、征收股、养老待遇核发股、失业工伤生育待遇核发股、医疗保险基金股、医疗保险待遇核发股、财务股、信息股、稽核股。

    主要职能是:(1)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制定的各项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2)负责经办分局所在区属单位的养老、失业、工伤、生育、医疗等社会保险登记;审核社会保险缴费申报;办理社会保险关系的建立、中断、转移、接续和终止工作;审核各项社会保险待遇;(3)承担区属单位各项社会保险数据信息的采集、统计分析及其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区属单位各项社会保险费缴费记录、档案和个人帐户的信息资料;(4)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进行与社会保险费征缴和待遇发放等有关事项的检查、调查工作;(5)参与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工作;(6)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2、人员情况

    汕头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龙湖分局共有核定编制49名,实有人员47人,退休人员16人。

    (四)汕头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所属濠江分局基本情况

    1、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内设股室:办公室、征收股、养老待遇核发股、失业工伤生育待遇核发股、医疗保险基金股、医疗保险待遇核发股、财务股、信息股、稽核股。

    主要职能是:(1)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制定的各项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2)负责濠江区属单位的养老、失业、工伤、生育、医疗等社会保险登记;审核社会保险缴费申报;办理社会保险关系的建立、中断、转移、接续和终止工作;审核各项社会保险待遇 。(3)承担濠江区各项社会保险数据信息的采集、统计分析及其管理工作;负责管理濠江区单位各项社会保险费缴费记录、档案和个人帐户的信息资料。(4)受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委托,进行与社会保险费征缴和待遇发放等有关事项的检查、调查工作。(5)参与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工作。(6)承办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

    2、人员情况

    汕头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濠江分局共有事业编制32名,实有人员30人,退休人员10人。

    (五)汕头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所属潮阳分局基本情况

    1、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内设股室:办公室、征收股、养老待遇核发股、失业工伤生育待遇核发股、医疗保险基金股、医疗保险待遇核发股、财务股、信息股、稽核股。

    主要职责是负责经办潮阳区属单位的养老、失业、工伤、生育、医疗等社会保险登记;审核社会保险缴费申报;办理社会保险关系的建立、中断、转移、接续和终止工作;审核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承担区属单位各项社会保险数据信息的采集、统计分析及其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区属单位各项社会保险费缴费登记、档案和个人帐户的信息资料。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进行与社会保险费征缴和待遇发放等有关事项的检查、调查工作。

    2、人员情况

    汕头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潮阳分局共有事业编制51名。实有人员52人,其中:公务员46人,工勤人员6人。离退休人员16人。

    (六)汕头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所属潮南分局基本情况

    1、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内设股室:办公室、征收股、待遇核发股、医疗保险基金股、医疗保险待遇核发股、财务股、信息股、稽核股。

    主要职能:(1)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制定的各项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2)负责经办分局所在区属单位养老、失业、工伤、生育、医疗等社会保险登记;审核社会保险缴费申报;办理社会保险关系的建立、中断、转移、接续和终止工作;审核各项社会保险待遇。(3)承担本区各项社会保险数据信息的采集、统计分析及其管理工作;负责管理本区单位各项社会保险费缴费记录、档案和个人帐户的信息资料。(4)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进行与社会保险费征缴和待遇发放等有关事项的检查、调查工作。(5)参与与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工作。(6)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2、人员情况

    汕头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潮南分局共有事业编制34名,实有人员33人,退休人员1人。

    (七)汕头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所属澄海分局基本情况

    1、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内设股室:办公室、征收股、养老待遇核发股、失业工伤生育待遇核发股、医疗保险基金股、医疗保险待遇核发股、财务股、信息股、稽核股。

    主要职能是:(1)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制定的各项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2)负责经办分局所在区属单位的养老、失业、工伤、生育、医疗等社会保险登记;负责城乡居民养老、医疗保险工作指导、待遇发放等经办工作;审核社会保险缴费申报;办理社会保险关系的建立、中断、转移、接续和终止工作;审核各项社会保险待遇。(3)承担本区各项社会保险数据信息的采集、统计分析及其管理工作;负责管理本区单位各项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档案、个人账户和信息资料。(4)受市人社局委托,进行与社会保险费征缴和待遇发放等有关事项的检查、调查工作。(5)参与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工作。(6)承办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

    2、人员情况

    汕头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澄海分局共有事业编制37名,实有人员41人,离退休人员5人。

    (八)汕头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所属南澳分局基本情况

    1、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内设股室:办公室、征收股、待遇核发股。

    主要职能是:(1)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制定的各项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2)负责南澳县属单位的养老、工伤、失业、医疗等社会保险登记;审核社会保险缴费申报;办理社会保险关系的建立、中断、转移、接续和终止工作;审核各项社会保险待遇。(3)承担南澳县各项社会保险数据信息的采集、统计分析及其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南澳县单位各项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档案和个人账户的信息资料。(4)受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委托,进行与社会保险费征缴和待遇发放等有关事项的检查、调查工作。(5)参与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工作。(6)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2、人员情况

    汕头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南澳分局共有事业编制14名,实有人员12人,离退休人员6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和综合预算编制原则,汕头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包括:汕头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汕头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金平分局、汕头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龙湖分局、汕头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澄海分局、汕头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濠江分局、汕头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潮阳分局、汕头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潮南分局、汕头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南澳分局等8家单位全部收入和支出。

     

    第二部分  汕头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预算15239.57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2085.34 万元,原因是在职职工工资福利提高、增加弥补职工养老金补贴专项支出。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239.57万元(预算拨款15239.5万元,非税拨款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拨款0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2085.34万元,原因是在职职工工资福利提高、增加弥补职工养老金补贴专项支出。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17年支出预算15239.57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2085.34万元,原因是在职职工工资福利提高、增加弥补职工养老金补贴专项支出。其中:财政拨款支出15239.57万元(预算拨款15239.57万元,非税拨款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拨款0万元)。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预算5011.97万元,项目支出(含建设项目)预算10227.60万元。

    二、其他事项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38.04万元,比上年减少5.4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2017年没有安排出国(境)公务活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用22.78万元,包括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和公务用车运行费22.78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6.12万元,主要原因是:公车制度改革,公车数量减少,公车运行维护费用减低;公务接待费15.26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0.68万元,主要原因是:接待省局和省内其他市社保局来汕调研和考察,公务接待费用增加。

    (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说明

    2017年本部门(含下属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69.43万元,比2016年减少11.27万元,减少4.01%。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减少公务用车数量,降低公务用车运行经费。

    (三)关于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17年本部门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03.2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03.2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5辆,其中,副处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5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2017年部门预算无安排购置车辆。

    (五)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说明

    2017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5个,主要民生项目包括:市直企业(含行政性公司)离退休人员地方生活补贴、市直企业离休干部医疗费,绩效目标:解决企业离退休干部生活待遇偏低问题,提高我市离休干部的医疗费支出水平,维护社会公平和谐;重点支出项目包括:弥补企业职工养老金缺口、2017年社保费征收经费、信息系统建设及其他业务经费,绩效目标:弥补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缺口,确保基金安全运行,维护社会稳定。

     

    第三部分   专业名称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的拨款;

    财政拨款支出:是指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拨款的支出;

    “三公”经费支出:是指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是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项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是指为保障机关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1)基本支出:一是包括工资、津贴及奖金、医疗费、住房补贴等(不包括离退休支出,包括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的在职人员支出)及支出;二是包括办公及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取暖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物业管理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一般购置费等公用经费支出。(2)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具体包括出国费、招待费、会议费、办公用房维修租赁费、购置费(包括设备、计算机、车辆等)、干部培训费、支付部门办公经费、信息网络运行维护费等。


    第四部分   汕头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2017年部门预算表


       

    见附件



    汕头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相关附件: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头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