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汕头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2015年度汕头市社保局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第二部分 2015年度汕头市社保局部门预算表
一、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 部门收支总表
三、2015年部门基本支出明细表
四、2015年部门项目支出明细表
第三部分 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
2015年汕头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汕头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副处级事业单位,归口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本部共设9个职能科室和代理社会保险事务服务站,下辖六区一县共七个分局。本次列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有1个,即:汕头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本级)。
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制定的各项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2、负责经办市区、中央和省驻汕行业单位的养老、失业、工伤、生育、医疗等社会保险登记;审核社会保险缴费申报;办理社会保险关系的建立、中断、转移、接续和终止工作;审核各项社会保险待遇。
3、承担全市各项社会保险数据信息的采集、统计分析及其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市区、中央和省驻汕行业单位各项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档案和个人帐户的信息资料。
4、汇总编制全市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的年度、季度、月度财务报表和报告;负责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执行社会保险基金财务会计制度和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使用情况的检查指导。
5、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拟定社会保险基金统筹与调剂的具体办法;指导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管理、存储、划拨社会保险基金。
6、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进行与社会保险费征缴和待遇发放等有关事项的检查、调查工作。
7、负责市和各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工作人员任职资格、业务培训、工作考核以及人、财、物等各项管理工作;对各县(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实行业务指导和人员专业培训。
8、参与社会保险宣传工作,拟定社会保险宣传具体计划,并组织实施。
9、承办市人民政府和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财政核拨人员情况
汕头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共有核拨事业编制82人,实有在职人员82人,离退休人员44人。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5年收入预算10906.69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安排拨款9031.73万元,上年公共财政预算结转资金374.96万元,其他收入拨款1500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5年支出预算10906.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人员、公用和车辆经费)1098.73万元;项目支出9807.96万元。
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7.50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 (境)支出0元,与2014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支出8.50万元,包括公务用车购置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50万元,比2014年预算数减少2.50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控制公务用车次数。
(三)公务接待费9万元,与2014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