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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社保局多举措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
  • 2019-05-15 14:21
  • 来源:汕头市社保基金管理局
  • 发布机构:汕头市社保基金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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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今年以来,市社保局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精简证明材料和手续,按照“能简则简”的原则,以“不用跑、不用交、不用填”为目标,多措并举方便群众办事。

    一、减材料,简流程。一是落实人社部《关于取消部分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材料的决定》,取消涉及待遇申领、业务经办、备案管理等方面证明材料26项,取消后办理方式中“不再提交”的19项,调整为“内部核查”的7项。通过信息共享等方式,全面精简“解民忧 转作风”专项行动涉及的办理社保事项材料清单19类35项。二是对本市生育保险参保人申领生育保险待遇时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清理。取消出生证明、妊娠证明、计生证明、诊断证明、招录证明、工资支付凭证、垫付生育津贴凭证等10项证明材料,改为内部联网信息共享或书面告知承诺形式。

    二、新方式,便群众。一是构建领取待遇资格认证服务新格局。本地户籍领取养老待遇人员通过与公安、民政部门进行信息比对确定领取资格,上线失业待遇、养老待遇领取资格手机APP人脸识别认证,让群众足不出户办成事。二是推动更多事项网上办理。上线异地就医备案、工伤备案等功能,拓宽网上、电话、传真备案渠道。抓好局网办大厅接入政务服务网统一身份认证平台接口改造,加快10个高频事项网办功能开发工作,配好做好参保状态查询等28项业务事项接入“粤省事”平台,方便群众通过网络平台办理社保业务。

    三、更指南,广告知。一是对业务办理流程及流程图进行重新修订和发布,并在政务服务网、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二维码办事指南进行同步更新。二是重印常用的纸质业务办事指南。重新印制了包括住院医疗保险待遇申报、企业职工养老待遇核发、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等12个常用业务办事指南;印制了《社保政策问答》宣传手册,对29个常见问题进行解答。办事指南和《社保政策问答》宣传手册在各级经办服务大厅统一摆放,进行一次性告知,确保参保企业、群众对办理社保手续需提供材料及相关政策应知尽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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