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汕头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 政务公开
分享到:
关于企业离退休人员领取养老待遇资格认证有关事项的通知(2019.04.01)
  • 2019-04-01 15:42
  • 来源:汕头市社保基金管理局
  • 发布机构:汕头市社保基金管理局
  • 【字体:
  • 汕社保函〔2019〕105

    各有关单位及离退休人员:

    2018年7月,我局下发了《转发〈关于为参保人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提供高效便捷服务的紧急通知〉的通知》(汕社保函〔2018〕215号),决定取消集中认证,通过以信息比对为主、现场认证服务与远程认证服务相结合的模式开展认证,两次认证间隔时间不超过十二个月的可继续发放养老金。并要求各级社保经办机构对自愿前来办理认证的参保人提供专窗服务,认证时间放开为全年每月工作时间都可认证,做到即时办理。同时明确了我市企业离退休人员同城通办认证范围扩大覆盖至我市各级社保机构及我市企业离退休人员的资格认证办法。为确保全市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的正常领取,保障其切身利益,现再次将企业离退休人员的认证办法明确如下:

    一、本地户籍人员的认证办法

    不再由其本人或退休管理单位办理认证,统一由社保局联合公安局进行信息比对,判断本年度需要认证人员的户籍状态。对于户籍状态属正常状态人员,由社保局统一为参保人办理资格认证手续;属非正常状态人员,由其所属社保机构对其作暂停发养老金处理。如有非正常户籍人员被确认仍符合养老金领取资格,由所属社保机构为其续发(补发)。

    二、非本地户籍人员的认证办法

    1、通过APP办理认证:离退休人员用手机等移动设备下载安装“汕头社保”APP,通过录入身份证号码及社保卡医保密码(初始密码须重置)登录,在资格认证功能模块下按照提示进行人脸活体识别资格认证。也可选择通过手机下载“广东社保”APP 或“广东人社”APP 进行认证。如未能顺利办理,按本条其它相应认证办法办理。

    2、由单位(包括退管中心和人力资源市场等代理机构,下同)管理的离退休人员,由单位持U盘到所属社保机构拷贝《     年度离退休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资格核查名册》,对离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进行核查后,持U盘将录入认证结果的核查名册电子版(同时打印纸质并加盖公章)报送所属社保机构,对未认证的人员还须填写《暂停发放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的人员情况申报表》一并报送。单位离退休人员10人以下的可以纸质形式填写《     年度离退休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资格核查表》,同时对未认证的人员填写《暂停发放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的人员情况申报表》一并报送所属社保机构。

    3、原单位已不存在或无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可携带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就近到我市社保机构或省社保局授权办理资格认证业务的邮政储蓄银行网点办理认证。

    4、居住省内异地的离退休人员可携带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就近到居住地的社保机构或省社保局授权办理资格认证业务的邮政储蓄银行网点办理认证。

    5、居住省外的离退休人员可填写《居住异地离退休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资格认证协查表》,携带身份证原件就近到居住地的社保机构办理认证,认证后将协查表寄回原单位或我市任一社保机构。

    6、在境外居住的离退休人员每年持有效护照、居留证到我国驻外使领馆办理“在境外居住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审核表”;居住在尚未与我国建交国家的离退休人员,由我驻该国有关机关(如:商代处等)或有关代管馆办理;居住在香港、澳门地区的离退休人员,必须提供由当地工会联合会提供的《内地退休、退职人员生存证明书》;居住台湾地区的离退休人员,凭当地公证机构的证明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的资格认证手续。有关证明当年的方为有效,并寄回原单位或我市任一社保机构。

    三、居住我市的省内异地企业离退休人员的认证办法

    有关单位可引导其就近到省社保局授权在我市办理资格认证业务的邮政储蓄银行网点办理认证。

    四、居住我市的省外企业离退休人员的认证办法

    我市各级社保经办机构及有关单位可继续为有关人员做好协助认证工作。

    五、我市企业离退休人员认证有效期查询及表格下载

    我市企业离退休人员可通过我局APP、自助机、微信公众号、个人网厅查询其最近一条认证通过的结果。如超期未认证的,所属社保机构应按照相关规定暂停养老金,待确认其符合养老金领取资格后,由所属社保机构为其续发(补发)。相关表格可从我局网站(网址:http://www.shantou.gov.cn/csi)上下载。


     汕头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19年4月1日 



       抄送:省社保局,市人社局,各社保分局,市企业退休人员管理服务中心,市人力资源市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汕头分行



    相关附件: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头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