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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日报《社保之窗》专栏(三十二)──关于职工退休的相关规定,你知道多少?(2016.8.15)
  • 2016-08-15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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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汕头日报《社保之窗》专栏(三十二) 2016815 第三版

     

    关于职工退休的相关规定,你知道多少?

     

    一、请问职工多少岁可以办理退休?

      (一)根据《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劳薪〔1999〕114号精神,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1、男满60周岁,女性人员在工人岗位工作的满50周岁,在管理岗位工作的满55周岁。对女职工现岗位的认定,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为依据,即不论原身份是工人还是干部,其现岗位应以劳动合同中确定的岗位为准,凡在现岗位工作一年以上,均应以现岗位认定其身份。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3、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4、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人社函〔2010〕1010号文规定:早期离开国有集体企业女性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年龄条件为:

      1、曾经以职工身份参加养老保险的,则按现岗位情况界定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年龄条件。即在管理岗位工作的55周岁,在生产岗位工作、从事城镇个体工商户者或灵活就业,或处于失业状态的按50周岁。

      2、未曾以职工身份参加养老保险的参保人,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年龄条件为55周岁。包括按城镇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人员。

      二、申报退休时,用工单位应该提供什么材料?

      1、职工个人档案(具有视同缴费年限人员,经审核后退回)及《职工养老保险手册》(经审核后退回)。

      2、《养老个人账户结算单》。

      3、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经校验后退回)及复印件。

      4、填写《汕头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申报表》(申报单位盖章,具有视同缴费人员需加盖档案管理单位公章)一份。

      5、申报退休的职工如属孤寡人员,应同时附上当地计生部门证明和户口簿原件(经校验后退回)及复印件。

      6、申报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因病提前退休或军转干部提前退休人员,同时附上市人社局或区人社局同意提前退休的《审批表》,若是因病提前退休,还要附上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书。

      7、职工本人的社会保障卡(经校验后退回)及复印件或社保机构指定银行开立的本人账户(经校验后退回)及复印件。

      8、社保经办机构确认需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申报退休的手续是怎么样的?

      1、用人单位申报职工退休核发养老待遇于职工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当月1-10日(干部退休于审批机关批准后三天内)报送,并提供上述材料。

      2、凡材料完整,符合核发养老待遇条件的人员,用人单位于申报当月20-25日领取《减员通知单》,凭《减员通知单》于次月25日前到所属地税部门及征收科(股)办理减员结算手续,并将《养老个人账户结算单》送至养老待遇核发科(股)。

      3、职工养老待遇从核准的次月通过银行逐月发放至申报时提供的账户(第一次发放时间为核准的次月15日,同时发放核准月和核准次月养老金)。

      4、用人单位在办理减员结算业务的次月20日后领回职工档案和《待遇审批表》。

      (社保局)



    汕头日报数字报链接:

    http://strb.dahuawang.com/html/2016-08/15/content_74872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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