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经审核,本用地项目符合城乡规划要求,颁发此证:
许可证号:
地字第440507202080015号
发证机关:
汕头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规划与建设局
发证日期:
2020年12月7日
用地单位:
汕头市消防救援支队
用地项目名称:
新津片区消防站
用地位置:
东海岸新城新津片区F组团
用地性质:
消防用地(U31)
用地规模:
实用地面积:4540.0平方米
2020年12月9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