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城镇燃气企业、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城镇燃气行业市场秩序,充分发挥专家在燃气领域的技术支持和专业指导作用,构建起素质优良、专业精深的专家队伍,助力推动我市城镇燃气行业高质量发展,受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我协会决定开展汕头市城镇燃气行业专家库组建工作。现向各单位征集专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燃气专家选用范围
从事燃气或相关行业包括城镇燃气输配、城镇燃气工程、城镇燃气技术、石油化工(煤化工)、油气储运工程、安全及应急管理、消防工程等管理人员或专业技术人员。与城镇燃气行业相关的科研、教育、社团等机构组织专业人员。
二、燃气专家申报条件
(一)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作风正派,具有严谨的工作态度、良好的政治品格和职业道德,热爱燃气行业,有强烈的责任感;
(二)熟悉燃气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技术标准和规范,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
(三)身体健康,在精力和时间上能够承担各项专家工作,大专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70周岁。
(四)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燃气相关助理技术职称,并且从事燃气相关领域工作10年以上,或具有燃气相关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2)具有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称,并且从事安全管理工作8年以上管理经验;
(3)承担过行业技术顾问工作的燃气行业专家;
(4)从事燃气企业场站管理岗位15年以上,且所管理的场站未发生一般性以上安全事故。
三、燃气专家工作职责
(一)为燃气行业发展提供咨询和技术指导;
(二)参与燃气行业的项目咨询、论证和评审,以及行业标准制定;
(三)参与燃气行业事故的调查,对事故作出原因分析和客观判断,为事故责任认定提供参考依据;
(四)对燃气行业紧急事件的现场处置提供咨询;
(五)参与燃气行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和安全风险隐患处置方案的论证;
(六)参与燃气行业专用材料选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推广工作;
(七)参与燃气从业人员专业培训和考核工作;
(八)本市各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委托的其他相关工作。
四、专家入库程序
(一)专家报名(9月8日前)。推荐专家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的方式进行。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填写《汕头市城镇燃气行业入库申请表》(附件),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工作业绩证明、受表彰和奖励情况等相关材料的复印件(一式两份),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并加盖公章后,报送我协会秘书处。申报人员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审核筛选(9月10日前)。我协会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综合考虑申报人员的专业能力、工作经验、行业影响力等因素,择优筛选出符合条件的专家人选,并将筛选结果向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报告。
(三)公示入库。将拟入库名单按程序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正式纳入汕头市城镇燃气行业专家库,并颁发专家聘书。
(联系人:肖振发;联系电话:0754-88553243;电子邮箱:strqxh@163.com)
汕头市燃气协会
2025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