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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1年房屋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项目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汕住建市通〔2021〕14号)
  • 2021-04-22 19:37
  • 来源: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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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各区县、高新区、保税区、华侨试验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市质安中心,各有关单位:


      为更好地防范化解建筑项目重大欠薪事件,保障民工工资支付,切实维护民工合法权益,促进建筑行业健康稳定发展。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细化<2020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细则>相关考核要求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116号)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系列指示要求,我局定于2021年4月20日至5月20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21年房屋和市政公用工程工程施工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的

      通过开展专项检查,确保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工资,实现年内欠薪案件、欠薪人数、欠薪数额明显下降,欠薪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数量得到抑制和明显减少。坚决杜绝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因拖欠工程款引发欠薪事件,切实维护广大农民工的劳动权益不受侵害。

      二、检查重点

      重点检查在建项目落实建筑市场秩序行为和筹备项目落实开工要求的条件和措施。主要有:

      1、施工项目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中按月发放民工工资的银行流水情况;

      2、施工项目对接“汕头市智慧工地(实名制)管理系统平台”以及平台系统信息录入情况;

      3、施工项目出现拖欠民工工资项目的整改和防患措施落实情况;

      4、施工项目是否存在工程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

      5、是否存在以筹备项目的名义而提前开工等多种形式的违规行为。

      三、检查内容

      (一)用工企业是否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及设立三本台帐(花名册、考勤表、工资表)。其中:劳动合同是否规范,信息是否完整,是否用项目代替施工企业印章;工资表基本内容是否齐全,有无加班工资、补贴工资等内容;发放工人工资是否进行公示,有无公示记录。

      (二)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是否开设有银行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开设手续是否完整;总承包企业是否通过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和通过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代发分包企业农民工工资;是否存在通过现金发放工资现象。

      (三)施工项目是否缴纳了工资支付保证金;是否建立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总承包单位是否与分包企业签订代发分包企业农民工工资合同或协议。

      (四)施工项目现场是否设立了可用实名制人脸注册识别方式等进行进出场考勤的设备及考勤记录,并与汕头市智慧工地(实名制)系统平台完成对接;已对接项目管理人员、监理人员是否按分工专业纳入平台系统管理;是否对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总监理工程师单独岗位纳入平台中;项目管理人员、监理人员、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总监理工程师及上岗工人是否落实上岗考勤制度。

      (五)建设单位是否按规定或合同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至约定施工单位账户中,并将工程款的15%以上比例每月按时足额拨付工资款至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中。

      (六)对已发生欠薪行为的工程项目,建设单位或工程总承包企业是否承担起先行垫付农民工工资的责任和因违法发包、转包或违法分包造成欠薪的清偿责任。

      (七)施工合同中是否明确全面实行按月进度完成施工过程结算。

      (八)施工现场是否设立了维权信息告示牌,内容是否齐全,是否按规定场所进行公示。

      (九)项目是否存在工程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建设单位是否存在将总承包中不可分割的工程内容强行分割给总承包外的单位进行施工;政府投资项目是否存在要求施工带资建设等行为。

      (十)以筹备项目而提前开工等多种形式的违规行为。

      四、检查安排

      (一)2021年4月20日至4月30日,由区县住建部门组成检查组对所属施工项目进行检查,由市质安中心组成检查组对市直管施工项目进行检查,通过现场查阅资料、询问和走访民工等方式,发现存在问题并当场向被检单位反馈意见,责令限期整改。

      (二)2021年5月6日至5月20日,由我局组成检查组对全市施工项目(含筹备项目)进行抽查(检查计划另行通知)。

      五、有关要求

      (一)各级建设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建设单位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基本程序,对未取得开工批复或施工许可的项目,要依法进行查处;对不遵守施工建设规定又承接未取得施工许可证项目的施工企业,要采取多种的措施限制其在本地进行新的业务。

      (二)各区县住建部门、市质安中心要高度重视本次的检查工作,领导要亲自督促,重点打击筹备项目违法违规建设问题,各单位及时落实检查并将处理整改情况及区县所有施工项目(含筹备项目)的花名册,于5月6日(星期四)前以书面形式报送市住建局(迳送建筑市场科),电子文档发至stjssck@163.com。

      (三)我局将根据各单位的书面情况,对本次检查情况进行公开通报。逾期未报送书面情况、或检查不彻底、不全面的单位,将列入公开通报内容。

      

      附件:汕头市2021年房屋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项目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检查表.docx




    (联系人:高傲,联系电话:88562182,传真号码:88566316,电子邮箱:stjssc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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