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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实施《汕头经济特区潮汕传统民居保护条例》,切实加强潮汕传统民居保护和活化利用,传承和弘扬潮汕优秀历史文化,打造聚侨惠民的和美侨乡,我局牵头组织编制了《汕头市第一批潮汕传统民居保护名录(公示稿)》,根据《汕头经济特区潮汕传统民居保护利用工作指引(试行)》的规定,现将上述保护名录予以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
公示期为30日(2026年6月18日至2026年7月17日)。欢迎社会公众查阅相关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若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来信、来访、来函等形式向我局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反馈意见应当注明联系人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联系方式,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导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
联系电话:0754-88566413,联系地址:汕头市中山路213号市住建局大楼1705室,电子邮箱:stzjjczk@126.com
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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