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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明确房屋市政工程项目中海绵城市建设有关要求,确保我市建设工程项目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工程建设标准、规范,落实海绵城市理念,按照《汕头经济特区海绵城市条例》要求有序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我局起草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建设工程项目海绵城市建设有关要求的通知》。目前,已按照第一次征求意见修改完善,现开展第二次征求意见工作,并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请于9月5日(星期五)前,将反馈意见迳送我局设计与科技信息科(邮编:515041,地址:汕头市中山路213号1504室,邮箱:stzjjzkjk@126.com)。
附件:关于进一步明确建设工程项目海绵城市建设有关要求的通知(征求意见二稿).zip
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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