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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采纳情况的通告
  • 2022-06-10 09:32:18
  • 来源:汕头市医疗保障局
  • 发布机构:汕头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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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办法》(粤府办〔2021〕56号)有关要求,建立健全我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切实减轻基本医保参保人门诊医疗费用负担,我局草拟了《汕头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于2022年5月17日在市医疗保障局网站上公开征求公众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26日。征求意见期间,收到电子邮件反馈意见1封,其中建议2条,提问咨询3条,现对收到的意见进行反馈,详见附件。

      感谢对我市医保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附件:公众意见反馈表

    网民“心扬”反馈至邮箱意见/提问咨询答复情况

    序号

    具体意见

    采纳或答复情况

    1

    普通门诊统筹实为占用职工医保人员个帐金额,严重影响职工个人待遇!应该分人员类型分别实施,不能一刀切!

    不采纳。建立健全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改进个人账户方法,为国家、省统一部署。各地市须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14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粤府办〔2021〕56号)等文件要求贯彻执行,完善门诊保障机制和改进个人账户同步推进,不断提高基金使用效率,逐步减轻参保人员医疗费用负担,实现制度更加公平更可持续。

    2

    个人账户减少太厉害了,特别是退休人员,一个月回拨变成118元,与现行标准差距太大!建议职能部门发挥应有的职责,保护职工参保人的权益!应该分人员类型,年龄结构分别实施!

    不采纳。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粤府办〔2021〕56号)第七条“退休人 员个人账户由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按定额划入 ,月划入额度为2021年各地市基本养老金月平均金额的2.8%,我市2021年度我市基本养老金月平均金额的2.8%计算的数值为117.4元,取整为118元。

    3

    普通门诊统筹,将原缴纳综合医保的人员的待遇扩大到了住院医保人员,是否公平合理?

    对该提问答复如下: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14号)“普通门诊统筹覆盖职工医保全体参保人员”的要求,普通门诊统筹待遇享受对象扩大到全体职工医保参保人,体现医保待遇均等化。

    4

    居民医保的人员缴费低,省级层面未出台政策指导,汕头自行加码提高待遇水平,对基金是否造成影响,应配套提供相应的基金结余情况分析报告!

    对该提问答复如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14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粤府办〔2021〕56号)等文件均明确“同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并逐步提高保障水平。”我市现有居民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待遇偏低,有必要同步完善。我市按照国家和省要求,职工和城乡居民实行分类保障,基金分别建账、分账核算,目前提高居民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待遇增加支出在我市居民医保统筹基金可承受范围。

    5

    年度基金都有个人限额,为什么普通门诊不占用个人年度限额,门诊特定病种反而是占用个人年度限额!

    对该提问答复如下:按照《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管理办法>的通知》明确,“各市根据病种特点,合理设置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并纳入统筹基金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计算”的要求,门诊特定病种纳入统筹基金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计算。现行上级政策指引未有关于普通门诊统筹纳入最高支付限额的规定,综合我市城乡居民医保基金结余及可支撑情况,从参保人利益最大化的角度,明确普通门诊统筹不纳入统筹基金年度支付限额。


    汕头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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