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首 页 信访指南 政务公开 书记信箱 市长信箱 12345热线
当前浏览位置: 首页 > 汕头市信访局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分享到:
选择字体:[大 中 小] 关闭 打印
  • 索  引 号: 文       号:
  • 发布机构:人民网 生成日期:2026-09-28 20:55
  • 主题分类:
说法·扫黑除恶进行时①:莫让黑恶势力披上“农民工维权”外衣


去工地干活,干了十分钟,往地上一躺,就能要走近4万元? 

2025年5月,山东临沂的包工头王某为赶工期,在某招工平台上发布了招工信息。很快平台上有人联系,说自己这里有5个人,都有相关证件,当天就能到。

可5人到了工地刚工作不到十分钟,其中一名男子就躺在地上,说从架子上摔下来了。送医后,医生说只是点表皮擦伤。

然而,领头的马某带着另外3个人围了上来,要求王某赔偿误工费、营养费、路费等共计33000元,否则就把人抬到工地门口躺着。

一边是催得紧的工期,一边是众人围堵带来的安全威胁,无奈之下,王某前前后后给了所谓的受伤男子张某和同行人员,医药费及各种花销共计39500多元。

一段时间以来,先后有49名工地负责人遭遇了类似的“碰瓷”套路。那么,这些人会构成什么犯罪?

法院审理认为,以马某、赫某为首的9人犯罪集团长期纠集、多次作案、为非作恶,符合反有组织犯罪法中恶势力组织的认定标准,依法认定为恶势力组织,并以敲诈勒索罪判处该组织各成员六年至十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相应罚金。

说案例、讲法律,本期“说法”关注一种叫“劳务碰瓷”的恶势力犯罪。

来源:人民网

更新日期 2026-09-28 20:55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头市信访局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