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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汕头市信访局 生成日期:2023-11-16 1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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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路之前先上牌,“违标车”上牌权威指南→

“违标车”上牌

  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公安机关对在用不符合电动自行车标准的居民个人自用电动自行车(以下简称“违标车”),未在本市注册登记或临时备案登记的,设置二年过渡期管理措施,实施临时备案登记,核发临时通行号牌和临时行驶证。具有本市户籍或居住证的成年人只能实名申请临时备案登记一辆“违标车”;已在本市注册登记或临时备案登记电动自行车的,不得申请临时备案登记“违标车”。鼓励“违标车”所有人购买电动自行车相关保险产品。

  “违标车”临时通行号牌和临时行驶证只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有效,有效期截至2025年10月31日,有效期届满自动失效,该“违标车”不得上路行驶。

  “违标车”临时备案登记的办理时间为2023年11月1日至2024年1月31日,逾期未申请的不予受理。申请临时备案登记“违标车”的,应当向车辆所有人身份资料记载住址所在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具体办理点见附表)提出,提交以下资料并交验车辆,经查验合格的予以临时备案登记:

  (一)车辆合格证;

  (二)车辆来历资料,以下二类证明材料之一:

  1.车辆发票;

  2.车辆收据及车主本人合法取得车辆的书面声明。

  (三)车辆所有人身份资料;

  (四)能展示车辆全貌照片2张、车辆编码拓印膜2份。


全市各公安交警车管部门办理业务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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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电动自行车上牌

邮政代办服务网点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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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安交警部门将常态化开展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行动,对“违标车”未临时备案登记、驾驶未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不佩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其行为人将被依法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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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交通参与者

我们应该如何正确骑乘电动自行车

正确佩戴安全头盔

  佩戴头盔是安全骑行的必要保护措施,骑行或乘坐电动自行车需要正确佩戴安全头盔,以保护头部,降低事故伤害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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靠右或在非机动车道行驶

  骑行电动自行车必须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划分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在距离道路右侧边缘线1.5米的范围内行驶。

搭乘一米二以下儿童

  电动自行车在城市市区道路上不得载人,但安装有固定安全座椅的,可以附载一名身高1.2米以下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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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人行横道需下车推行

  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骑行非机动车过人行横道时,请做到“逆时针”方向二次过街,关闭电源并下车推行,确保安全有序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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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逆时针方向二次过街,即首先按照顺向信号灯指示经人行横道行至前方步道等候,再按照垂直方向信号灯指示经人行横道过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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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离大型车辆

  在道路上通行的时候,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应尽量和大货车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特别是在交叉路口,要特别注意右转的大货车,切莫抢先超越正在转弯的大货车,防止因自己处于大货车视觉盲区而被卷入车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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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醒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不得驾驶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遇到突发情况时,未成年人应急处理能力有限,极易酿成交通事故。

  汕头交警提醒,安全有序的出行交通,需要所有交通参与者的共同努力,希望每位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规范守法出行,不让自己处于危险之中。

来源:汕头交警


更新日期 2023-11-16 1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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