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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中共汕头市委第三轮第四巡察组 生成日期:2023-03-28 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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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公告

巡察公告

  根据十二届市委第三轮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市委第四巡察组从2023年2月27日至5月12日,对市信访局党组开展巡察。巡察期间,巡察组深入检查市信访局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十九大精神,履行职责使命情况,聚焦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基层党组织建设等方面,重点了解市信访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是否存在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问题。其他非巡察范围内的个人诉求、征地拆迁、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移交被巡察单位或有关部门处理。

  为便于干部群众反映情况,巡察期间,巡察组在市委大院信访大楼一楼大堂设置“市委第四巡察组联系信箱”,并开通值班电话:18675433130,每天接听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市委巡察办设立“汕头市66号邮政信箱”(来信注明市委第三轮第四巡察组)用于受理巡察举报投诉信件,欢迎广大干部群众来电、来信反映情况。

  同时,为严明工作纪律,加强对巡察工作人员的监督,市委巡察办开通巡察人员监督专用电话“0754-88081247”,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监督。


中共汕头市委第三轮第四巡察组    

2023年2月27日             


更新日期 2023-03-28 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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