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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汕头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 生成日期:2022-11-29 15:32
  • 主题分类:
汕头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发布通告:进一步加强近期面向公众大众一线工作人员核酸检测

  11月27日,汕头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近期面向公众大众一线工作人员核酸检测的通告》。全文如下: 

  关于进一步加强近期面向公众大众一线

  工作人员核酸检测的通告

  当前疫情形势严峻复杂,国内、省内陆续报告多起涉公共服务行业工作人员的聚集性疫情。为落实“四早”要求,进一步提高疫情监测预警灵敏性,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近期进一步加强面向公众大众的特定服务场所和“暴露性”服务行业的一线工作人员核酸检测通知如下。

  一、检测对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范围)和检测频次

  (一)7天3检(5日工作制的可于每周周一、三、五开展)

  1.娱乐场所(酒吧KTV、卡拉OK、歌舞厅、游艺厅等)、室内游泳馆、健身房、网吧、台球厅、棋牌室、麻将馆、密室逃脱、剧本杀、足浴店、洗浴中心、休闲按摩、室内景点、美容美发等密闭半密闭场所从业人员。

  2.旅行社、导游等一线工作人员。

  (二)7天2检(5日工作制的建议每周周一、四开展)

  1.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服务行业从业人员。

  2.供水、供电、燃气和有线电视等居民生活保障行业从业人员。

  3.移动、联通、电信和铁塔公司等通讯保障行业从业人员。

  4.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税务、市政服务等各类直接服务公众的窗口单位一线工作人员。

  5.电影院、剧场、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图书馆、展览馆、科技馆、体育馆、球场、溜冰场、射击(射箭)场、休闲体育等文化体育场所以及展销展会等工作人员。

  6.旅游景区景点、公园等一线工作人员。

  7.房产中介、售楼处、家政、人才市场(就业指导培训)、职业介绍、婚介服务、业务代理等各类中介服务机构从业人员。

  8.环卫工人,各类住宅小区、商业综合体、写字楼等物业管理及保安、保洁等从业人员。

  9.服装批发、日用品批发、茶叶批发、汽车4S店、手机销售等各类批发贸易服务、特约代理服务行业从业人员。

  二、检测时间

  暂定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2月底。

  三、其他要求

  1.各类公共服务场所要督促进入人员规范佩戴口罩,做到“五强化一提倡”,即强化进门测体温扫场所码、强化顾客流量管控、强化场所清洁通风消毒、强化员工健康管理和防控知识培训,强化员工全覆盖接种疫苗,提倡无现金支付。

  2.景点景区、文化体育休闲场馆等要严格落实“限量、预约、错峰”要求,接待游客量不得超过最大承载量的75%,暂停聚集性室内表演活动;电影院、剧场、餐饮等场所接待人数不得超过日常容量(上座率)的75%。

  3.各地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定期监督检测,确保各类公共服务场所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重点人员核酸检测“一个不漏”。

  4.上述部分有关场所继续按汕头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于11月15日发布的《关于动态调整有关社会面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三)》暂停营业,恢复营业时间视疫情发展形势另行通知。


  汕头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

  2022年11月27日

  

  为做好全市疫情防控工作,筑牢外防输入防线,请广大市民朋友抵(返)汕时,提前扫描“汕头防疫”二维码或使用微信小程序“汕头防疫”填报抵(返)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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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防疫”小程序二维码

  
更新日期 2022-11-29 1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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