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汕头市卫生健康局政务网(http://admin.st.gov.cn/wjj)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汕头市卫生健康局办公室,电话:0754-88547900。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本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规范公开,不断提升卫生健康政务服务水平、行业监管水平和行政管理效能。
(一)强化政府信息管理。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领导督办网友咨询的重要事项,分管领导研判分管领域申请公开事项,各部门各负其责,认真做好信息公开事项办理和回复。
(二)落实主动公开要求。做好常态化政府信息公开和更新,扩大主动公开面,确保卫生健康政策和服务信息直达公众。截至12月31日,主动公开信息542条,其中规范性文件1份、其他文件2份,政策解读信息4条,工作动态类233条,图片新闻62条,预决算信息2条,三公经费信息2条,建议提案办理结果40条,其他信息196条。
(三)规范依申请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回应社会信息公开需求,最大限度保障公民、法人和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全年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0件,上年结转0件。安排专人负责审核答复书,确保答复规范统一,按时办结率100%。
(四)推进公开平台建设。强化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安全保障,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级审核制度,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合法、完整、准确。每季度开展网站自查整改,确保网站安全平稳运行。截至12月31日,我局官方号“健康汕头”微信公众号共有用户超过13万,共发布微信推文675条,及时、科学、有序发布官方权威信息,扩大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
(五)加强重点工作信息公开。一是加强民生保障信息公开。做好全市重大健康行动方案信息公开,大力开展健康科普宣传。深化婴幼儿照护服务等信息公开。认真做好医疗卫生机构、床位、人员、万元以上设备情况等医疗资源配置信息的公开工作。二是持续做好各类规划实施措施和配套政策的主动公开工作,重点围绕“十四五”卫生与健康规划以及其他业务专项规划等重点工作加强信息公开,引导社会支持、监督各项规划实施。积极推进卫生健康预算、决算公开。三是加强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落实市直12家医疗卫生机构梳理完善单位信息,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基本目录》要求,及时在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平台公开本单位相关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如政策解读方式有待进一步丰富,政策解读效果有待进一步提高;公开信息关注度、群众知晓度有待提升等。
2025年,我局将结合当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按照省、市有关工作要求,进一步抓好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一是优化门户网站公开平台建设。加强门户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健全门户网站政务信息公开专栏等法定公开专栏的日常检查、维护和更新。二是加大重大政策解读力度。统筹用好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各类信息发布平台,持续开展政策解读,及时对相关舆情和社会热点进行回应。三是加强新媒体运营管理,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在推进政务公开、优化政务服务、凝聚社会共识等领域的重要作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我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汕头市卫生健康局
2025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