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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卫生健康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 2024-01-30 16:05
  • 来源:汕头市卫生健康局(中医药局)
  • 发布机构:汕头市卫生健康局(中医药局)
  •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汕头市卫生健康局政务网(http://admin.st.gov.cn/wjj)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汕头市卫生健康局办公室,电话:0754-8854790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本机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规范公开,不断提升卫生健康政务服务水平、行业监管水平和行政管理效能。

      (一)落实主动公开要求。做好常态化政府信息公开和更新,扩大主动公开面,确保卫生健康政策和服务信息直达公众。截至12月31日,主动公开信息790条,其中规范性文件4份、其他文件20份,政策解读信息8条,工作动态类395条,图片新闻62条,预决算信息20条,三公经费信息10条,建议提案办理结果70条,其他信息201条。

      (二)规范依申请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回应社会信息公开需求,最大限度保障公民、法人和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全年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件,上年结转0件。安排专人负责审核答复书,确保答复规范统一,按时办结率100%。未因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三)强化政府信息管理。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领导督办网友咨询的重要事项,分管领导研判分管领域申请公开事项,各部门各负其责,认真做好信息公开事项办理和回复。

      (四)推进公开平台建设。强化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安全保障,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级审核制度,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合法、完整、准确。每季度开展网站自查整改,确保网站安全平稳运行。截至12月31日,我局官方号“健康汕头”微信公众号共有用户超过13万,共发布微信推文646条,及时、科学、有序发布官方权威信息,扩大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

      (五)加强重点工作信息公开

      1.持续做好各类规划实施措施和配套政策的主动公开工作,重点围绕“十四五”卫生与健康规划以及其他业务专项规划等重点工作加强信息公开,引导社会支持、监督各项规划实施。积极推进卫生健康预算、决算公开。

      2.加强民生保障信息公开。做好全市重大健康行动方案信息公开,大力开展健康科普宣传。深化婴幼儿护照服务等信息公开。认真做好医疗卫生机构、床位、人员、万元以上设备情况等医疗资源配置信息的公开工作。

      3.加强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落实市直13家医疗卫生机构梳理完善单位信息,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基本目录》要求,及时在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平台公开本单位相关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4

      3

      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31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

    0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一是卫生健康政府信息供给的质量和效率有待提升。二是医疗卫生机构落实信息公开工作有待加强。

      (二)改进措施

      一是从公众关注、社会效益、经济发展等方面出发,在政策解读、便民服务、科普宣传等方面更加贴近公众,增进社会公众对卫生健康的认知和理解。二是继续推动落实《医疗机构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基本目录》,以有力有效的信息公开,助力监督管理的强化和服务水平的提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我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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