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汕头市卫生健康局政务网(http://admin.st.gov.cn/wjj)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汕头市卫生健康局办公室,电话:0754-8854790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本机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规范公开,不断提升卫生健康政务服务水平、行业监管水平和行政管理效能。
(一)落实主动公开要求。做好常态化政府信息公开和更新,扩大主动公开面,确保卫生健康政策和服务信息直达公众。截至12月31日,主动公开信息790条,其中规范性文件4份、其他文件20份,政策解读信息8条,工作动态类395条,图片新闻62条,预决算信息20条,三公经费信息10条,建议提案办理结果70条,其他信息201条。
(二)规范依申请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回应社会信息公开需求,最大限度保障公民、法人和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全年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件,上年结转0件。安排专人负责审核答复书,确保答复规范统一,按时办结率100%。未因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三)强化政府信息管理。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领导督办网友咨询的重要事项,分管领导研判分管领域申请公开事项,各部门各负其责,认真做好信息公开事项办理和回复。
(四)推进公开平台建设。强化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安全保障,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级审核制度,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合法、完整、准确。每季度开展网站自查整改,确保网站安全平稳运行。截至12月31日,我局官方号“健康汕头”微信公众号共有用户超过13万,共发布微信推文646条,及时、科学、有序发布官方权威信息,扩大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
(五)加强重点工作信息公开
1.持续做好各类规划实施措施和配套政策的主动公开工作,重点围绕“十四五”卫生与健康规划以及其他业务专项规划等重点工作加强信息公开,引导社会支持、监督各项规划实施。积极推进卫生健康预算、决算公开。
2.加强民生保障信息公开。做好全市重大健康行动方案信息公开,大力开展健康科普宣传。深化婴幼儿护照服务等信息公开。认真做好医疗卫生机构、床位、人员、万元以上设备情况等医疗资源配置信息的公开工作。
3.加强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落实市直13家医疗卫生机构梳理完善单位信息,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基本目录》要求,及时在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平台公开本单位相关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一是卫生健康政府信息供给的质量和效率有待提升。二是医疗卫生机构落实信息公开工作有待加强。
(二)改进措施
一是从公众关注、社会效益、经济发展等方面出发,在政策解读、便民服务、科普宣传等方面更加贴近公众,增进社会公众对卫生健康的认知和理解。二是继续推动落实《医疗机构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基本目录》,以有力有效的信息公开,助力监督管理的强化和服务水平的提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我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