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和省、市有关工作要求,现公布汕头市卫生健康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等情况。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汕头市卫生健康局政务网(http://admin.st.gov.cn/wjj)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汕头市卫生健康局办公室,电话:0754-8854790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紧紧围绕加强民主监督,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依法实施政府信息公开,进一步加强协调,做好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推进行政审批领域信息公开。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转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开展顺利。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领导小组职责,局机关各科室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更加积极主动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汕头市卫生健康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重点公开岗位职责、行政执法、政务服务、监督渠道等内容,为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提供优质、高效、便利的服务。
(二)规范信息发布,落实保密审查
贯彻落实《汕头市卫生健康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严格执行“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等保密审查要求,落实各科室把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与公文运转程序、信息发布程序有机结合。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认真填写《汕头市卫生健康局政府信息网上公开审核表》,由局保密工作机构组织保密审查,有效防范信息不当公开造成泄密。
(三)细化任务分工,明确工作责任
我局认真对照《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头市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中的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细化责任分工,对涉及本部门的重点任务,列出清单,实时跟进推动,确保落实到位。明确了政府信息发布管理员,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维护、组织协调等日常工作。对需要公开的内容,由信息管理员统一发布。同时,按照依法公开、求真务实、重点突出、便于监督的要求,规范内容,严格公开,努力规范和完善政务公开内容。
(四)围绕重点,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信息公开
一是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增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信息发布的及时性、针对性。每日发布汕头市新冠肺炎疫情情况,根据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重点围绕散发疫情、隔离管控、流调溯源、精准防控、冷链物流、假期人员流动等发布权威信息。及时发布新冠肺炎病毒疫苗接种工作信息,做好舆论宣传引导工作,引导公众提高认识,积极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二是提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信息发布规范化水平。发布社会关注的重大政策、内容敏感的重要信息前,加强统筹协调,在实事求是的前提下,强化政府系统内部信息整合,统一步调对外发声。三是做好爱国卫生运动、健康汕头行动、疫苗科普等相关工作的信息公开。充分发挥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宣传发布作用,大力开展健康科普、疫苗科普等,引导公众建立“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意识,树立健康生活理念,保持疫情防控中形成的良好生活方式,不断提高公民的健康素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信息公开量、公开信息时效上还与公众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二是政策解读方式有待进一步丰富,政策解读的效果有待进一步提高,主要是随着业务量日益增加、信息公开要求提高,原信息公开部门人力不足、机制较繁琐,不能适应工作要求和实际需要。接下来,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完善机制,优化工作流程,加大人力投入,利用视频、动画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大政策解读的工作力度,通过汕头市卫生健康局网站、汕头市人民政府网站、单位公告栏、新闻媒体和印发内部刊物等方式及时发布相关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向深入。
汕头市卫生健康局
2022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