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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卫生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2014-02-21 16:39
  • 来源:
  • 发布机构:汕头市卫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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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汕头市卫生局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精神,严格按照上级的工作部署,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组织领导

    我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局政务公开工作的统一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的日常工作。同时成立了由纪委书记任组长的政务公开监督小组,负责对局政务公开连续性、真实性、规范性的监督。

    二、制度建设

    对我局信息公开实施方案、内容和监督机制等都作了进一步细化和规定。

    1、根据《条例》和市政府有关规定,我局制订并印发了《汕头市卫生局政务公开实施方案》,明确了政务公开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以及政务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时间和程序。

    2、为了在全市卫生系统各医疗卫生单位更好地推行政务、院务公开制度,我局修订下发了《汕头市卫生局院务公开实施方案》,要求各单位要通过实行院(所、站、校)务公开制度,增加各项工作的透明度,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水平和工作效率,进一步转变行业作风,以适应卫生改革和发展面临的新形势。

    3、为使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制订了《汕头市卫生局政务公开项目明细表》,将对内、对外公开的内容细化成20项,明确各项工作公开的形式、时限、承办科室、承办人,使政务公开工作思路明确、任务落实。

    4、局政务公开监督小组也积极发挥职能作用,结合机关效能建设,建立健全各项举报和投诉机制,加强对各项政务公开工作的日常监督。同时,研究制订了《汕头市卫生局直属单位院(所、站、校)务公开制度检查评分标准》,结合年度院(所、站、校)长任期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和专项检查,了解各单位院(所、站、校)务公开制度执行情况,加强对局直属单位院(所、站、校)务公开的监督检查。

    三、公开形式和内容

    1、开设汕头市卫生局网站。汕头市卫生局政务网开设了卫生概况、机构介绍、直属单位、区县卫生、政策法规、办事指南、卫生简讯等栏目和各类投诉电话,配备网站的维护人员,对相关信息进行及时更新,通过专栏查阅和检索市卫生局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

    2、设立政务公开公告栏。在局办公楼楼下开设公告栏,张贴办事指南,方便前来办事的人。

    3、推行“一个窗口”对外办公制度。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办证大厅设立窗口,实行一站式服务,将医疗机构设置审批,执业登记,医师执业许可,核发《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公共场所卫生许可,食品生产、经营卫生许可,供水单位卫生许可,放射诊疗许可,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项目申办,医疗保健机构开展婚前医学检查的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执业许可,从事婚前医学检查人员执业许可等审批事项全部进入市行政服务中心集中对外办理实行一个窗口对外服务的办证制度。修订编印各类办事指南,让来办证的人了解各项具体业务的办事手续、办事时限、收费依据、办事结果、投诉办法等,努力减少办事环节,提高办事效率。

    4、通过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介,组织新闻系列报道,宣传各个时期的重要决策及实施情况。

    5、通过召开会议、内部通报、下发文件和印发有关资料、内部刊物等形式,向本系统内部公开有关方针政策、工作措施和政务信息、工作动态,接受干部职工的查询和监督。

    6、初步建立局机关内部信息化办公系统,将局机关印发的文件和以卫生局名义上报的资料全部上网,极大提高了办公效率,使内部事务透明化。

    7、通过在局机关的公告栏张贴干部考察预告、公示等,公开干部选拔任用、奖惩情况。

    2012年,市卫生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与公众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主要是部分信息公开不够及时、网站在线服务功能不强等。新一年,市卫生局将继续利用市卫生局网站、公告栏、新闻媒体和印发《汕头卫生》等方式及时发布相关信息,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不断完善工作机制,解放思想,创新方式,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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