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汕头市卫生健康局(中医药局)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我局将采购广东省远程医疗汕头市网络汇聚中心机房租赁服务,拟通过比选确定服务机构,欢迎具备相关资质、服务质量优良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采购依据
本采购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汕头市卫生健康局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2024年修订版)》《关于印发汕头市卫生健康局经济合同管理规定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广东省远程医疗汕头市网络汇聚中心机房租赁项目。
(二)项目预算(含税):9.6万元/年(超过预算报价无效)。
(三)合同履行期限:1年,即2026年6月至2027年5月。
(四)合同分包: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合同分包。
三、项目内容和需求情况
(一)采购标的
服务期限:2026年6月至2027年5月。
服务地点:汕头市金新路13号市卫生健康局(设备现托管于供应商IDC机房)。
采购内容:租赁标准机柜2个,提供符合广东省卫健委远程医疗机房标准的机房环境、稳定供电、通信网络、设备安全托管、日常运维保障等服务。
付款及结算方式:按合同约定,服务期满验收合格后,凭正式发票按财政资金拨付流程一次性或分期支付。
验收要求:符合国家及通信行业机房服务标准、广东省远程医疗平台建设规范及采购文件要求。
履约保证金:不收取。
(二)服务需求
1.提供符合规范的IDC机房环境、双路供电、防雷接地、消防、温湿度控制等基础保障。
2.提供标准机柜及网络接入,保障远程医疗视频、服务器等设备7×24小时稳定运行。
3.负责机房安全管理、设备防护、故障响应与应急处置,保障数据与设备安全。
4.因机房环境、电力、网络等原因造成设备损坏或数据丢失的,供应商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5.接受采购人监督检查,按要求提供运维记录、故障处理报告等资料。
四、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IDC机房运营或通信服务相关能力与经验。
2.供应商须具备良好商业信誉,无重大违法失信记录。
3.服务期间须严格遵守网络安全、数据安全、通信安全相关法律法规。
五、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6年5月22日—5月28日(5个工作日)。
2.报名地点:汕头市卫生健康局(汕头市金新路13号)。
3.联系人:陈伟鹏,联系电话:88979641。
4.报名文件密封装订,封口加盖公章,封面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电话。
六、报名文件组成
1.报价表;
2.服务方案与服务承诺;
3.营业执照等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
4.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5.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以上1~5项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七、确定形式
我局将根据投标人报价、服务能力、信誉业绩、方案可行性等进行综合评审,择优确定成交供应商。
汕头市卫生健康局
2026年5月22日

中国政府网
无障碍版

粤公网安备 4405110200022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