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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卫生健康局关于广东省远程医疗汕头市网络汇聚中心机房租赁项目采购公告
  • 2026-05-22 09:19
  • 来源:汕头市卫生健康局(中医药局)
  • 发布机构:汕头市卫生健康局(中医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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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局将采购广东省远程医疗汕头市网络汇聚中心机房租赁服务,拟通过比选确定服务机构,欢迎具备相关资质、服务质量优良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采购依据

      本采购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汕头市卫生健康局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2024年修订版)》《关于印发汕头市卫生健康局经济合同管理规定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广东省远程医疗汕头市网络汇聚中心机房租赁项目。

      (二)项目预算(含税):9.6万元/年(超过预算报价无效)。

      (三)合同履行期限:1年,即2026年6月至2027年5月。

      (四)合同分包: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合同分包

      三、项目内容和需求情况

      (一)采购标的

      服务期限:2026年6月至2027年5月。

      服务地点:汕头市金新路13号市卫生健康局(设备现托管于供应商IDC机房)。

      采购内容:租赁标准机柜2个,提供符合广东省卫健委远程医疗机房标准的机房环境、稳定供电、通信网络、设备安全托管、日常运维保障等服务。

      付款及结算方式:按合同约定,服务期满验收合格后,凭正式发票按财政资金拨付流程一次性或分期支付。

      验收要求:符合国家及通信行业机房服务标准、广东省远程医疗平台建设规范及采购文件要求。

      履约保证金:不收取。

      (二)服务需求

      1.提供符合规范的IDC机房环境、双路供电、防雷接地、消防、温湿度控制等基础保障。

      2.提供标准机柜及网络接入,保障远程医疗视频、服务器等设备7×24小时稳定运行。

      3.负责机房安全管理、设备防护、故障响应与应急处置,保障数据与设备安全。

      4.因机房环境、电力、网络等原因造成设备损坏或数据丢失的,供应商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5.接受采购人监督检查,按要求提供运维记录、故障处理报告等资料。

      四、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IDC机房运营或通信服务相关能力与经验。

      2.供应商须具备良好商业信誉,无重大违法失信记录。

      3.服务期间须严格遵守网络安全、数据安全、通信安全相关法律法规。

      五、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6年5月22日—5月28日(5个工作日)。

      2.报名地点:汕头市卫生健康局(汕头市金新路13号)。

      3.联系人:陈伟鹏,联系电话:88979641。

      4.报名文件密封装订,封口加盖公章,封面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电话。

      六、报名文件组成

      1.报价表;

      2.服务方案与服务承诺;

      3.营业执照等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

      4.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5.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以上1~5项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七、确定形式

      我局将根据投标人报价、服务能力、信誉业绩、方案可行性等进行综合评审,择优确定成交供应商。



    汕头市卫生健康局

    2026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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