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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19日,汕头市中心医院向我局提交了产前诊断方面的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核发(新证)申请。受广东省卫健委委托,依据《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开展产前诊断技术医疗机构基本标准》等相关规定,我局于2026年3月31日组织省级专家现场审核评估,结合专家现场审核意见,批准同意汕头市中心医院为开展产前诊断技术医疗机构,并将相关信息进行公告。

特此公告。
汕头市卫生健康局
2026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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