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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医疗护理员队伍建设,推进“免陪照护”试点工作规范化、专业化,根据汕头市卫生健康局、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汕头市医疗护理员培训基地遴选工作的通知》(汕市卫函〔2025〕223号)的有关要求,经过专家评审、公示等程序,现公布首批医疗护理员培训基地名单。
请培训基地做好日常建设管理工作,加强师资培训,严格按照要求开展理论授课、实践培训、考核等工作,助力我市医疗护理员队伍专业化发展。
汕头市首批医疗护理员培训基地名单
汕头市卫生健康局 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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