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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汕头市市属医疗卫生机构2025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现就汕头市市属医疗卫生机构2025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人员
资格初审合格的人员凭资格复审通知书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及时间
资格复审人员到报考岗位相应医疗卫生机构参加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25年11月24日至11月25日(9:00-11:30;15:00-17:00)。
(二)资格复审地点
1.汕头市中心医院:汕头市金平区外马路114号汕头市中心医院门急诊综合楼20楼小会议室;联系电话:0754-88903590。
2.汕头市人民医院:汕头市濠江区为民路1号汕头市人民医院行政科研楼1楼大厅;联系电话:0754-88412809。
3.汕头市中医医院:汕头市龙湖区韶山路3号汕头市中医医院东院区行政科研楼6楼606人事科;联系电话:0754-88459256。
4.汕头市第四人民医院:汕头市金平区金湖路50号汕头市第四人民医院6楼人保科;联系电话:0754-88200023。
5.汕头市妇幼保健院:汕头市龙湖区龙江路6号汕头市妇幼保健院行政楼3楼302室院办公室;联系电话:0754-88547272。
6.汕头市皮肤性病防治院:汕头市龙湖区韶山路5号汕头市皮肤性病防治院8楼人秘办;联系电话:0754-88526453。
三、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资格复审人员现场资格复审须提供如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核验后当场退回)。
(1)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需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
(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双面打印,贴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相片);
(3)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相符的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书、证明材料;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还须取得由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
(4)签署诚信承诺书,承诺所提供的信息材料真实准确,并承担不实承诺相关责任(附件1);
(5)尚未毕业的2026届国内普通高校毕业生(非在职)提供学生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相关承诺书等材料(附件2);
(6)尚未毕业的在境内就读的2025届、2026届中外合作办学毕业生(非在职)提供相关承诺书等材料(附件2);
(7)委托他人参加资格复审的,须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证;
(8)招聘岗位有要求其他条件的,请对照《汕头市市属医疗卫生机构2025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提供材料。
四、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对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是否符合《汕头市市属医疗卫生机构2025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进行资格复审。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直接业务考核资格,并书面告知相关事由。被取消直接业务考核资格人员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书面告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汕头市卫生健康局申请复核。
资格复审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复审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其直接业务考核资格。
资格复审合格的,招聘组织单位向应聘人员发放直接业务考核通知书。
资格审核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
五、直接业务考核有关事项
直接业务考核地点在汕头市,直接业务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及须知等有关事项在招聘单位官网(或微信公众号)、汕头市卫生健康局官网公布。招聘组织单位将以适当方式通知入围直接业务考核人员参加,请考生注意密切关注并保持手机通畅。
附件:1.诚信承诺书
2.承诺书
汕头市卫生健康局
2025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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