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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汕头市市属医疗卫生机构2025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有关事项的公告
  • 2025-11-20 09:20
  • 来源:本网
  • 发布机构:汕头市卫生健康局(中医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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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汕头市市属医疗卫生机构2025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现就汕头市市属医疗卫生机构2025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人员

      资格初审合格的人员凭资格复审通知书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及时间

      资格复审人员到报考岗位相应医疗卫生机构参加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25年11月24日至11月25日(9:00-11:30;15:00-17:00)。

      (二)资格复审地点

      1.汕头市中心医院:汕头市金平区外马路114号汕头市中心医院门急诊综合楼20楼小会议室;联系电话:0754-88903590。

      2.汕头市人民医院:汕头市濠江区为民路1号汕头市人民医院行政科研楼1楼大厅;联系电话:0754-88412809。

      3.汕头市中医医院:汕头市龙湖区韶山路3号汕头市中医医院东院区行政科研楼6楼606人事科;联系电话:0754-88459256。

      4.汕头市第四人民医院:汕头市金平区金湖路50号汕头市第四人民医院6楼人保科;联系电话:0754-88200023。

      5.汕头市妇幼保健院:汕头市龙湖区龙江路6号汕头市妇幼保健院行政楼3楼302室院办公室;联系电话:0754-88547272。

      6.汕头市皮肤性病防治院:汕头市龙湖区韶山路5号汕头市皮肤性病防治院8楼人秘办;联系电话:0754-88526453。

      三、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资格复审人员现场资格复审须提供如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核验后当场退回)。

      (1)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需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

      (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双面打印,贴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相片);

      (3)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相符的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书、证明材料;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还须取得由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

      (4)签署诚信承诺书,承诺所提供的信息材料真实准确,并承担不实承诺相关责任(附件1);

      (5)尚未毕业的2026届国内普通高校毕业生(非在职)提供学生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相关承诺书等材料(附件2);

      (6)尚未毕业的在境内就读的2025届、2026届中外合作办学毕业生(非在职)提供相关承诺书等材料(附件2);

      (7)委托他人参加资格复审的,须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证;

      (8)招聘岗位有要求其他条件的,请对照《汕头市市属医疗卫生机构2025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提供材料。

      四、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对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是否符合《汕头市市属医疗卫生机构2025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进行资格复审。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直接业务考核资格,并书面告知相关事由。被取消直接业务考核资格人员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书面告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汕头市卫生健康局申请复核。

      资格复审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复审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其直接业务考核资格。

      资格复审合格的,招聘组织单位向应聘人员发放直接业务考核通知书。

      资格审核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

      五、直接业务考核有关事项

      直接业务考核地点在汕头市,直接业务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及须知等有关事项在招聘单位官网(或微信公众号)、汕头市卫生健康局官网公布。招聘组织单位将以适当方式通知入围直接业务考核人员参加,请考生注意密切关注并保持手机通畅。

      

      附件:1.诚信承诺书

          2.承诺书

      

    汕头市卫生健康局

      2025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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