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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汕头市市级乡村振兴人才选拔培养管理办法》(汕市农农〔2023〕119号)精神,经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局等2个部门通过公布、推荐、审核、评审、考察、审议等程序,评选出市级乡村振兴人才人选12名(第二批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
5个工作日(2025年8月15日至2025年8月21日)
二、受理单位
市商务局电子商务科(联系电话:88931828);
市卫生健康局人事科(联系电话:88547977)。
汕头市商务局
汕头市卫生健康局
2025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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