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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汕头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20240042号提案的答复
  • 2024-09-04 14:48
  • 来源:汕头市卫生健康局(中医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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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智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我市社区卫生中心、基层卫生院医疗服务能力的提案》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经会同相关部门研究,现就有关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我市卫生健康事业的关心与关注,以及对加强基层医疗卫生工作提出的一系列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近年来,我市基层医疗卫生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通过加大基层基础设施投入和人员培养力度,着力构建以县级医院为龙头、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主体、村卫生站(社区卫生服务站)为基础,覆盖全市所有村(居)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改善了基层医疗卫生条件,基层医疗卫生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主要措施及成效

      (一)补强基层医疗卫生能力短板

      1.市级财政从2020年、2021年分两年安排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备专项补助资金12448.19万元,用于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设备购置更新,解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备装备短缺和落后问题。2023-2024年我市新建4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截至目前,潮阳区文光街道城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金平区广厦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已建成投入运行。潮南区峡山街道第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龙湖区龙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建设工作仍在持续推进中。

      2.我市从2020年起持续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指导各区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照国家标准,以评促建,促进机构服务能力全面提档升级。经省、市级专家评审通过并上报备案,全市共有18家机构达到国家推荐标准,18家达到国家基本标准,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达标率达到62.07%,其中推荐标准达标率为31%,另全市有4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通过遴选升级为社区医院。

      3.积极争取深圳对口帮扶协作汕头指挥部开展基层医院 (卫生院)提能优效行动实施方案,共投入3500万专项资金,其中2510万资金用于助力9家乡镇卫生院提质增效。截至2024年6月底,各家卫生院改造提升项目均已完工,就医环境、医疗服务和医务人员能力得到提升,有效改善群众就医体验。

      (二)有序推进县域医共体建设工作

      我市目前已有龙湖区、南澳县开展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工作。2023年3月,市政府印发《汕头市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2-2025年)》,对龙湖区、南澳县等给予“一县一策”支持指导。2023年7月,经省卫生健康委评定,龙湖区和南澳县都已达到紧密型建设标准。龙湖区入选省级县域医共体建设高质量发展和省级基层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两个综合试验区”。南澳县县域医共体成功申请省级2023年涉农资金500万元,用于医共体内诊疗信息共享、食管癌筛查与早诊早治以及医共体总医院检验检查结果互认共享等三个项目建设。

      (三)推进基层医疗特色科室创建

      为进一步提高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服务质量和运行效率,完善基层服务功能,切实为群众提供方便可及的医疗保健服务,今年,我局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印发《汕头市基层临床特色科室建设实施方案》,确定在全市开展基层医疗特色科室建设,要求对口帮扶的市级、区级医疗机构要认真做好帮扶工作安排,坚持以基层需求为导向,结合“医疗卫生人才组团式紧密型帮扶工作”“对口支援”“执业医师服务基层”“专科联盟”“县域医共体帮扶”等工作,根据基层医疗特色科室专业类别组建帮扶团队,开展个性化指导、深层次帮扶、全方位协作。

      (四)推进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

      我市以建设基层中医馆(阁)示范点为抓手,积极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我局先后印发《汕头市基层中医馆(阁)服务能力内涵建设方案》与《汕头市卫生健康局关于开展第二批基层中医馆(阁)服务能力内涵建设的通知》,在首批已开展的15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镇卫生院、22个村站的中医馆(阁)基础上,继续组织4家基层中医馆和22家基层中医阁开展第二批中医药服务能力内涵建设,目前上述第二批26家单位已经获得110万元中央专项资金的支持。8月3-4日,我局联合金平区人民政府在小公园历史文化街区举办汕头市中医药文化服务暨健康夜市系列活动,指导潮阳区同步在城南街道举办中医药文化服务暨健康夜市(城南站)活动,开展专家义医义诊、中医特色诊疗体验、中医药科普等惠民活动。

      (五)落实基层门特病种医药服务管理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延长<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业务经办规程(试行)>有效期的通知》(粤医保规〔2023〕9号)第十条明确了参保人办理门诊特定病种待遇认定的流程,规定须由副主任及以上医师对门诊特定病种申请表进行复核。考虑到基层医疗机构人员配备不足,较难达到上述规定,因此 《汕头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实施<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汕医保〔2024〕17号)规定申请门特病种诊断服务资格的须为本市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但未对提供门诊特定病种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级别进行限制。我市定点医疗机构均可结合自身诊疗服务能力,向市医保中心申请并获得门特病种治疗服务资格后为参保人提供治疗服务。此外,医保部门并未对医疗机构的药品配备进行限制。

      (六)多渠道充实基层医疗卫生队伍

      一是加快推进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招聘,多渠道补充基层所需专业技术人才。全市7个区县2022-2024年计划招聘引进各类专业技术人才共计1436人。2024年各区县已陆续出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招聘引进计划并组织实施,截至2024年6月底正式办理入编人员14人。二是出台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目录,精准靶向引进人才。今年1月,印发《关于印发<汕头市事业单位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目录>的通知》(汕人社〔2024〕3号),作为全市各级事业单位可以采取面试或直接业务考核等方式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主要依据,助力基层医疗机构充实人才队伍。三是通过招募“三支一扶”大学生到基层支医等工作,补充基层医疗专业技术人才,加快人才队伍建设。四是做好订单定向培养医学大学生工作。全市累计招聘基层订单定向医学生1000多名,通过订单定向免费培养的模式,为我市乡镇卫生院和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培养全科医学人才,提升农村基层医疗卫生队伍整体素质和水平。

      (七)落实职称评聘向基层倾斜政策

      我市积极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广东省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粤人社规〔2022〕6号)要求,做好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高级职称申报推荐工作,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取得中级职称后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相应专业连续工作满10年,且已聘任中级职称的,可申报直接认定副高级职称。2021年至今,我市共认定21名副高级职称。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来,我局将会同相关部门,持续加大对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的投入力度,加快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能力。一是持续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创优活动,促进镇街级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力争到2024年底,全市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85%达到国家基本标准(合格标准),33%达到推荐标准。二是持续开展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我局将继续组织各地、各单位积极实施基层中医馆(阁)服务能力内涵建设项目,加强基层中医药人员培训和配备、中医设备配置,拓展中医药技术服务,委托市中医医院对第二批开展内涵建设单位的中医药骨干人才进行培训。三是继续推进各区(县)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益一类财政供给,公益二类绩效管理”的政策,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经常性收支核定和差额补助的具体操作办法,以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的实施细则,确保基层卫生人员基本工资待遇。四是推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信息化。加快建设区域医疗卫生信息平台、基层远程医疗系统,实现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的连续记录以及不同级别、不同类别医疗机构之间的信息共享。全面推进基层医疗机构电子健康档案向个人开放,调动居民个人参与自我健康管理的积极性。五是持续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依据《汕头市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2-2025年)》,推动龙湖区、南澳县医共体创新发展,在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服务模式上大胆创新,先行先试,以慢性病管理与疾病预防作为医防融合的切入点,全面推进医共体建设。

      专此答复,再次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汕头市卫生健康局

    2024年8月20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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