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芳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高标准建设区域医疗中心,切实降低疑难重症患者外转率的提案》(第20240276号)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已牵头有关部门进行研究办理,现将相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有序推进区域医疗中心建设
近年来,我局按照上级部署及《广东省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实施方案》要求,积极推进我市5个国家区域医疗中心省内分中心建设,先后出台《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头市支持创建区域医疗中心实施方案的通知》、《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头市三级医院创建倍增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汕头市区域医疗中心专科优质医疗资源下沉行动方案(2023-2025年)》和《汕头市全面提升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水平行动方案(2024—2026年)》等支持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文件,积极构建优质高效卫生服务体系,提升区域医疗服务能力,推动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带动我市区域医疗服务质量全面提升,方便人民群众就近享受高水平医疗服务。
另外,市科技局联合工信部门制定出台《汕头市大健康产业发展规划(2023-2035年)》,明确了我市大健康产业发展现状、存在问题、战略定位、合理布局、发展目标和重点领域,提出重点推进健全公共卫生体系,夯实基层医疗卫生综合服务能力,深化医疗信息化建设,打造区域医疗中心和区域医疗高地。
目前,我市两家广东省高水平医院的心血管内科、神经、儿童、肿瘤和呼吸等5个专科类国家区域医疗中心省内分中心已分别与4家区县医院建设10个合作诊疗中心。另外,汕头市中心医院、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两家高水平医院在2022年度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中取得A等级的“国考”成绩,已符合申报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单位的前置条件,汕大附一院已明确国家临床重点专业建设方向将优先选择对人民群众健康影响大、诊疗技术难度高、资源相对不足的专科领域进行建设。
二、推动医疗资源扩容,提升医疗服务能力
2023年,我市投入35.10亿元,推进27个医疗重点项目新改扩建,其中,市妇幼保健院、汕大医学院附属肿瘤医院、澄海区人民医院、龙湖区第二人民医院医疗综合楼、金平鮀浦医院和疾控中心等5个项目建成交付使用。各级积极引进培养医学人才,新增卫生技术人员2740名,其中新增硕博士医学人才316名。市委、市政府高规格成立潮医智库,动员160多名在外潮籍医学专家助力汕头建设区域医疗高地,目前开展合作项目30多个。鼓励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新增医疗卫生机构149个。建成互联网医院累计10家并开设网上诊疗服务。另外,实施“创三甲”倍增计划,汕大医学院附属肿瘤医院成功晋级三甲医院。专科建设取得新成效,汕头国际眼科中心眼科获批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新增15个专科入选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市中心医院、汕大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汕头国际眼科中心和汕大精神卫生中心等4家三级公立医院“国考”成绩达到A等级。认真实施“百千万工程”行动计划,基层引进卫生专业人员577名,村医补贴待遇提高到2.5万元/年。潮南区仙城镇卫生院、濠江区河浦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9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达到“优质服务基层行”基本标准,金平区岐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潮阳区贵屿镇卫生院等9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达到国家推荐标准,达标比例提升到47%。4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升格为社区医院。
另外,我市2023年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大专项+任务清单”)项目(以下简称省大专项)共有18个大健康相关项目获得立项,支持金额共计580万元;其中设立了“医疗卫生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专题”,重点支持医学科学院、规范化诊疗体系平台、安宁疗护与康养基地等医疗卫生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提升省域副中心城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立项了汕头大学医学院附属肿瘤医院申报的“粤东食管癌综合防治研究创新平台建设”等3个项目。
2024年,市财政部门已下达专项债券资金1.39亿元用于创建区域医疗高地建设、安排市卫健局人才发展专项资金215万元用于选拔医学杰出人才和评选名医工作室;市医保中心完成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2023年住院医疗费用年终清算,从清算结果来看,全市共有92家医院纳入DIP结算,其中65家医院有结余,共结余留用8241万元,27家医院得到合理超支分担,共分担4197万元。有力推动我市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
三、锚定高质量发展目标,力筑区域医疗高地
下一步,市卫健局将与各相关部门形成合力,按照国家和省的工作部署,根据《中共汕头市委汕头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的实施方案》、《汕潮揭都市圈发展规划》和《汕头市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等文件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加快建设区域医疗高地的目标,以高质量发展为牵引,统筹区域医疗高地创建、公共卫生以及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为推动汕潮揭都市圈医疗卫生服务一体化、进一步解决粤东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提供基础支撑。
(一)强化部门协作,争取多方面政策支持
市卫健局将强化组织实施,充分发挥部门统筹、协调、沟通的职能,加强与发改、科技、财政和医保等部门协作,争取多方面政策支持,大力推动我市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其中,发改部门将通过进一步简化审核审批手续,有效推动项目开工建设,同时紧扣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地方政府专项债支持方向,千方百计做好项目申报工作,全力争取上级资金支持项目建设;科技部门将继续鼓励我市医疗卫生机构、科研院所申报医学科研攻关相关课题,举办医药专题产学研对接活动,强化科技的引导与支撑作用,加快创新资源高效流动,以科技创新为抓手推进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医保部门将在我市年度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评估达到动态调整启动条件时,在动态调整过程中,充分听取医疗机构意见建议,综合考量定价相关因素,在不违反政策的前提下,对区域医疗中心重点发展的优势学科、优势项目,在选择调价项目、确定收费标准等方面给予适当倾斜。
(二)加强设置规划,打造高水平医疗服务体系
根据省的规划要求,布局建设“1+5+N”区域医疗中心,依托优质医疗资源,打造1个综合类和5个专科类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分期分批建设眼科、烧伤整形、精神卫生、皮肤、中医等N个专科类区域医疗中心,加快区域分级诊疗体系建设。坚持差异化发展,引导市中心医院、汕大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汕大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和市中医医院各主攻一至二个优势专科,共建省级品牌专科群。推动高水平医院分工开展登峰行动,力争申报1个国家临床重点专科。推进省、市临床重点专科评估创建工作,力争新增5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评估40个以上市级临床重点专科。支持汕大医学院附属肿瘤医院高标准建设粤东肿瘤防治中心。汕大精神卫生中心争取通过三甲医院评审,市第二人民医院达到“创三甲”申报条件。积极引进高水平医学人才,研究出台省级以上医学领军人才工作方案和配套措施,引进和培养3名省级以上医学领军人才。实施新一轮引进博(硕)士三年行动,市直属单位引进博士15名,硕士100名。发挥“潮医智库”智力优势和人才桥梁作用,帮助发现、推荐和培养优秀医学领军人才,推动“潮医智库”助力我市建设区域医疗中心、区域医学人才培养基地和区域医学科研基地。
(三)强化项目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百千万工程”
推动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尽快投入使用,按照三甲医院标准打造粤东西北最具规模的公共卫生救治机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启动省级区域公共卫生中心建设。依托市第二人民医院建设粤东紧急医学救援基地。依托市中心医院、市120急救指挥中心和市第二人民医院开展航空医疗救护联合试点工作。完善120急救指挥中心体系建设,增设急救站10个。加强粤东各市之间传染病监测预警、紧急医学救援协作、交流与联合培训,促进粤东卫生应急一体化建设。支持澄海区人民医院、潮阳大峰医院、潮阳区中医院、潮南民生医院等创建三甲医院。推动潮阳区中医院、潮南区中医医院、龙湖区中医医院新改扩建项目进程。力争完成南澳县人民医院胸痛、卒中中心建设。推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行动,在区县医院完成10个合作诊疗中心建设。实施新一轮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计划,持续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计划新增14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达到国家基本标准,新增2家达到国家推荐标准。推进建设7个基层特色科室,培养67名基层卫生技术骨干。组织100名执业医师下基层服务。鼓励二、三级医院专科医生加入家庭医生服务团队,推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政策落实到位。
(四)深化医改工作,持续改善医疗服务质量
探索以市中心医院和汕大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为顶层医院,以区级医院为支撑,以基层机构为网底,打造城市医疗集团。推动南澳县打造海岛特色医共体样板、龙湖区紧密型医共体创建高质量发展综合试验区。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力争4家医院在全省DRG排名前移进位,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成果巩固提高。推进疑难危急重症诊疗联盟建设,依托汕头市中心医院、汕大附一院、汕大附二院、汕大附属肿瘤医院建立呼吸、心血管、神经、儿科、肿瘤专科市级会诊中心,依托汕头市中心医院、汕大附一院、汕大附二院、汕大附属肿瘤医院建立省属市属医院专科联盟,进一步提升市域内住院率。深化“全面提升医疗质量行动”,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事中事后监管,强化医疗质控工作。推广多学科诊疗模式,精准提高诊疗效果。开展“改善就医感受 提升患者体验”主题活动,优化预约诊疗服务,完善多学科诊疗制度,推动检查检验跨机构互认共享,全面提升诊前诊中诊后服务水平。推广夜间门诊模式,方便群众看病就医。积极开展护理门诊服务、日间护理、上门护理、“互联网+护理服务”等新兴护理模式,加快推进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
感谢你们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汕头市卫生健康局
2024年6月28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