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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汕头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20240170号提案的答复
  • 2024-09-04 11:38
  • 来源:汕头市卫生健康局(中医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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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工党汕头市委会:

      贵委提出的《关于打通堵点消除痛点,构建我市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的提案》(第20240170号)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市医疗卫生事业的关心关注,以及就构建我市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提出的宝贵意见建议。我局对此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当前我市医联体建设基本情况

      (一)医疗联合体相关制度建设。近年来,为进一步加快完善分级诊疗体系,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我市持续开展医疗联合体工作,促进优质资源下沉,推动人员、技术、服务、管理下沉,有效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出台了《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头市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汕头市医联体建设网格化工作方案》《汕头市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2-2025年)》等支持医疗联合体建设文件。

      (二)推进医疗联合体综合发展。目前,我市11家三级医院、11家二级医院和39家基层医疗机构均已不同程度地建立了多种模式医联体,探索医疗卫生合作共建,并形成以市中心医院、市二医院、汕大附一院、汕大附属肿瘤医院等为牵头单位的涵盖一级到三级医疗机构的紧密型医联体,组建2个县域医共体,以及组建多个粤东地区专科联盟,取得明显的工作成效。

      1.紧密型医联体。按照《汕头市医联体建设网格化工作方案》工作部署,根据行政区划,结合医疗资源分布及百姓就医习惯,每个区县建立1-2个医疗联合体,各区县以市区三级公立综合医院为龙头,包含二级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成员单位,通过签订合作协议的方式建立契约关系,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赋予牵头医院对二级医疗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管理职能,在此基础上开展纵向合作。

      汕头市中心医院医疗联合体合作医疗机构共有5家,包括3家公立医院:潮阳区人民医院、南澳县人民医院(含县域内3家镇卫生院)和金平区中医医院,及2家社会力量举办的医疗机构。

      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医联体由附一院本部、潮南民生医院、濠江区人民医院、汕大附一院全科医学分院等4家医疗机构及龙湖、濠江区共8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构成。澄海区以澄海区人民医院为主体单位,牵头隆都中心卫生院、莲上镇卫生院、盐鸿镇卫生院、莲华镇卫生院等4家基层医疗机构。潮阳区分别组建潮阳区人民医院医联体和潮阳区大峰医院医联体,逐步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开展慢病、康复、远程会诊等联合诊疗业务,有效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2.县域医共体。南澳县、龙湖区分别是国家和省建设紧密型县域医共体试点县(区),试点建设取得明显成效。汕头市龙湖区紧密型区域医疗卫生共同体以龙湖区第二人民医院为牵头医院,着力构建区、街道、村三级医疗卫生网络平台,大力推进以健康为中心、防治相结合的医疗卫生一体化服务,充分发挥以区级医院为“龙头”、街道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站为“网底”的区街道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优势。汕头市南澳县被列入国家第一批紧密型医共体试点县,以汕头市中心医院为龙头,以南澳县人民医院为核心,以3个乡镇卫生院为基础,以村卫生站为落脚点,整合医疗卫生资源,建立市、县、镇、村四级医疗服务网络,打造“医联体—医共体”共振模式。

      3.专科联盟。市中心医院牵头成立急诊联盟、粤东康复专科联盟;市第二人民医院发起成立“粤东中毒急救专科联盟”及“粤东烧伤整形创面修复专科联盟”;市三医院、市结核病防治所与粤东其他医疗机构共同组成粤东地区结核病专科联盟;汕大医学院附属肿瘤医院牵头成立粤东肿瘤病理专科联盟、粤东妇科肿瘤专科联盟,并与揭东区第二人民医院、揭阳市中医医院构建防癌早筛体系;汕大精神卫生中心牵头成立粤东精神卫生专科联盟;汕头国际眼科中心与潮州市、揭阳市等4家医疗机构建立眼科专科联盟,辐射和带动区域眼科医疗水平同质化发展。

      (三)推动医保医疗协调发展。按国家和省有关部署,我市构建了“医院级别越低,起付标准越低,报销比例越高”、“常住异地报销比例(与本地就医相同)高于异地转诊就医,高于临时异地就医”的差异化医保报销体系,并且规定本市参保人在本市不同定点医院间转诊只收一次起付标准,转入医院起付标准高于转出医院的,应当补缴差额部分费用,以此引导参保人合理选择就医医院,协同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

      另外,汕头市于2020年被列入国家DIP (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试点城市之一,承担起全国医保支付制度改革先行先试的重任。为做好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试点工作,我市出台印发《汕头市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用结算办法》,规定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年度清算结余资金超过统筹基金发生额3%以内部分予以留用,同时明确年度可分配资金总额经实际分配后仍有结余的,经报市政府批准,可根据基金运行、各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等情况进行二次分配,对部分定点医疗机构合理超支部分予以适当分担。2024年,市医保中心已完成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2023年住院医疗费用年终清算,从清算结果来看,全市共有92家医院纳入DIP结算,其中65家医院有结余,共结余留用8241万元,27家医院得到合理超支分担,共分担4197万元。

      二、构建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工作情况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安排,2024年以来,我局对照国家、省、市的工作部署及要求,紧紧围绕加快建设区域医疗高地的目标,以高质量发展为牵引,统筹区域内医疗资源,抓好全市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网格化布局,并逐步细化各项工作措施,推动构建符合我市功能定位的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

      (一)加强设置规划,明确工作目标

      根据《中共汕头市委 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汕头市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要求,我局在2024年3月制订印发了《汕头市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其中提出,要按照“规划发展、分区包段、防治结合、行业监管”原则,以市属以上三甲综合医院为顶层医院,以区级医院为支撑,以基层机构为网底,打造若干个城市医疗集团。争取到2026年,我市建设2个以上城市医疗集团(市属以上医院+区县医院+镇街医疗机构+村居医疗机构 ),实现医联体建设各区县全覆盖。

      (二)强化资源统筹,抓好网格化布局

      依据我市医疗资源分布情况,按区县划分医疗服务网格,推行市区级医院—镇(街道)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一体化运作,充分发挥各级医院专科优势,形成具有专科特色的城市医疗集团。

      一是中心城区由汕头市中心医院、汕头市第二人民医院、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汕头大学医学院附属肿瘤医院作为牵头单位,4家区级二级医院和4家基层医疗机构为成员单位。二是深化龙湖区和南澳县医共体建设,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建立目标明确、权责清晰、公平有效的分工协作机制,作为服务、责任、利益、管理共同体的作用有效发挥,医联体内医疗资源有效共享,医疗服务连续有效,基层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三是汕头市中心医院与潮阳区人民医院医疗联合体、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与濠江区医疗联合体、潮阳区大峰医院医疗联合体、澄海区人民医院医疗联合体继续采取有效合作,推行同质化管理和远程医疗技术,优化医联体内医疗资源布局,推动各单位综合水平提升。四是推动建立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与潮南区人民医院城市医疗医联体,通过技术支持、名医下乡和人才培养等,帮扶潮南区人民医院建设骨外科、心血管内科、呼吸内科等重点学科,逐步建立长效稳定的合作机制。

      (三)加强组织领导,丰富建设内涵

      一是完善医联体内人才建设加强医联体内人员流动,牵头医院派驻管理团队和专家团队,医教协同下沉帮扶,并按计划接纳成员单位医护人员进修培训;加强医联体内人员统筹使用,医联体内医务人员可在编制身份、原工资拨付渠道不变的前提下,根据医联体建设需要在牵头医院和成员单位之间调配流动。鼓励上级医院医务人员下沉基层,将基层工作经历作为医联体内医务人员职务晋升的条件之一。

      二是完善城市医疗联合体薪酬分配。落实“两个允许”要求,建立符合医疗卫生行业特点和紧密型医联体发展要求的薪酬制度,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医务人员薪酬水平。鼓励一体化运营的紧密型医联体制定统一的薪酬分配方案,并切实加大对基层医务人员特别是全科医生、公共卫生医师的倾斜。

      三是完善城市医疗联合体内药品管理建立紧密型医联体内统一药品耗材管理平台。研究依托牵头医院建立医联体内处方管理中心加强牵头医院对下级医疗机构药品供应保障指导。

      四是加强医联体信息化建设。以医联体牵头医院为核心,设立专项资金,加强信息化统筹,建设规范的医联体管理信息平台,打通医联体内各成员单位核心信息系统,实现居民在医联体内的电子健康档案和治疗信息一体化,依托市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促进检查检验、用药信息共享互认。探索信息系统集中管理和维护模式,为医联体内机构的健康医疗业务、运营管理提供信息技术支撑。

      五是探索医联体+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鼓励家庭医生团队遵循自愿与就近原则与本区域内医联体签约,打造家庭医生首诊模式。经家庭医生诊断认为有需要往医联体内上级机构转诊的,由家庭医生在双向转诊信息平台中为患者预约上级专科医生和就诊时间,患者凭预约信息转诊。经家庭医生转诊的患者,可优先诊查。配合医保部门探索医联体+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按人头付费的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三、深化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建设

      下一步,我局将与各相关部门形成合力,按照国家、省、市的工作部署,根据《关于开展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中共汕头市委汕头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的实施方案》、《汕潮揭都市圈发展规划》和《汕头市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等文件精神,强化组织管理、统筹医疗资源和加强政策支持,深化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建设。

      一是强化组织管理。建立健全城市医疗联合体建设工作机制,推动各有关部门细化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及时发现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定期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各医疗联合体牵头医院要成立专门工作小组,由院长任组长,分管副院长任副组长,医务管理、护理管理、公共卫生管理、人事管理、医保管理、信息管理和财务管理等部门负责人,以及有关成员单位负责人任成员,负责制订城市医疗联合体建设方案并组织实施。制订城市医疗联合体章程,完善相关管理制度,组织对本医疗联合体综合绩效进行评估,定期向上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报告工作进展。

      二是整合区域医疗资源。依托城市医疗联合体内的牵头医院整合建立医学检验、医学影像、消毒供应等中心,统筹调配、管理、使用联合体内医疗资源。医学检验中心可支持在联合体内各级医疗机构采集检验标本,统一送检验中心化验分析,将检验结果实时传送至送检单位。医学影像中心可支持在联合体内各级医疗机构拍摄医学影像,实时上传至影像中心,由中心医师统一读片,并将影像结果返回拍摄站点。建立统一的信息平台,实现联合体内管理信息、健康数据信息、诊疗信息畅通共享,支持远程医疗。依托牵头医院建立消毒供应中心,城市医疗联合体各机构的消毒保障工作统一承担、配送。

      三是加强政策支持。参考省内其他兄弟城市做法,联合多部门研究出台汕头市城市医疗集团建设指导性文件,明确组织架构、管理体系及工作措施,加大力度推进医联体建设。持续完善我市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优化医保经办流程,推进门(急)诊统筹记账医疗费用按“人头包干”方式结算。

      再次感谢你们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希望在今后工作中能够继续得到你们的关心和支持!



    汕头市卫生健康局

    2024年7月3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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