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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汕头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20240286号提案的答复
  • 2024-09-04 11:03
  • 来源:汕头市卫生健康局(中医药局)
  • 发布机构:汕头市卫生健康局(中医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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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工党汕头市委会:

      首先,感谢贵委一直以来对我市卫生健康事业的关心与关注,以及对我市医疗服务工作提出的一系列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自收到贵委提出的《关于建立汕头市“互联网+护理服务”平台,完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的提案》(提案第20240286号),我局高度重视,牵头相关部门进行研究办理,现就有关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互联网+护理服务”背景与主要工作措施

      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和人口老龄化趋势的加剧,上门护理服务的需求日益增长。传统的护理服务方式已经难以满足广大市民的多元化、个性化需求。2019年3月,国家卫健委决定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广东省是全国6个试点省份之一;省卫健委定了9个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市作为试点市。

      汕头市虽未被列入试点市,但为加大医改步伐,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参照省的试点工作方案要求,2019年我局联合市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出台了我市的“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方案,指定市中心医院、汕大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和汕大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为试点医院,为我市“互联网+护理服务”工作探索开路。

      2019年12月我局参照省护理质控中心的建设,成立了市级护理质量控制中心,中心挂靠在汕头市护理学会,承担全市医疗机构护理质量控制的日常工作、技术指导和人员培训等工作;至2023年我市完成了覆盖六区一县的区(县)级护理质控中心建设,健全省-市-县三级护理质控网络,提高我市的护理质量和护理服务水平。

      自2023年以来,我局先后组织医疗机构、医保中心和电信部门的工作人员到珠三角地区,考察学习信息化医疗服务工作,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的工作经验,切实推进我市医疗卫生信息化服务平台的建设工作。

      二、阶段性工作进展

      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支持下,我市卫生健康系统持续推进医疗卫生软硬件建设,2023年我们启动了区域全民健康信息综合平台建设项目。该项目旨在通过信息化手段,优化服务流程,提升医疗服务工作水平,为市民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包括护理在内的医疗卫生服务。该项目被纳入我市2023年十件民生实事之一,已通过招投标,目前刚刚进入建设阶段,预计工期为2年。

      三、项目核心目标与预期成效

      区域全民健康信息综合平台建设项目,整合全市卫生健康信息资源,建立卫生健康大数据中心,统筹完善公共卫生、人口健康、医疗服务、药品管理、医疗保障、综合管理六大业务领域应用系统,实现市内跨区域、跨机构、跨部门的卫生信息互联互通。同时,基于“互联网+”,整合线上线下资源,推进互联网健康咨询、网上预约分诊、移动支付和检查检验结果查询、随访跟踪、健康管理等服务应用,实现互联网与医疗健康服务深度融合。

      区域全民健康信息综合平台规划设计有全市互联网医院的统一入口,方便群众线上就医。未来可考虑依托区域全民健康信息综合平台的互联网医院建设互联网+护理服务平台,或另行建设互联网+护理服务平台后与区域全民健康信息综合平台互联网医院对接,实现医疗服务资源和数据的有效整合和互联互通。

      四、存在问题

      目前我市“互联网+护理服务”开展受信息平台建设、新兴行业法律法规体系建设、上门服务收费标准和护理人员队伍等基础条件限制,目前我市仍以试点为主,尚未完全铺开。

      (一)政策法规与行业标准限制。

      “互联网+护理服务”作为近年来迅猛发展的新兴行业,其在提升医疗服务可及性、优化资源配置等方面展现出巨大的潜力。正因为其新颖性和快速发展的特性,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尚待健全,存在监管空白区域。这种法律环境的不完善给部分不法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给患者或上门服务人员的权益保障带来风险。

      目前,国家和省均未出台“互联网+护理服务”方面的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广东省仍以2019年省卫健委、省医保局、省市场监管局和省中医药局四部门联合制定的《广东省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为执行标准。该方案规定了省内提供“互联网+护理服务”的医疗机构资质、“网约护士”人员资质、上门服务项目(第一批43项),但未对上门服务费用进行规定。

      (二)平台建设和数据安全问题。

      “互联网+护理服务”平台是以互联网为载体和技术手段,以“线上申请、线下服务”的模式为主,通过病人端、护理端、后台端等应用模块进行搭建,并打通医院业务系统,做到信息流动和业务闭环。平台功能除了满足相关法规和行业标准之外,还应考虑对居民的可及性、护士与患者的安全性等等。这些均需要持续技术研发和资金投入做支撑。

      (三)护理服务人员培训与素质提升问题。

      我市护理人力资源相对集中在城市医院及大型综合医院,在县区及基层医疗机构的护理人力资源仍呈相对不足的状态;各级医院护理人员专业技能水平呈现出明显的差异性;医院内部编内编外护士同工不同酬、城乡医院之间护士待遇差异等都是影响护士队伍稳定性的主要因素。针对这些问题,我们认为政府各部门应当加大对人才培养的投入力度,建立起一套完善的人才培养体系。这包括但不限于加强招生、职业培训、开展继续教育、建立人才库等措施。

      (四)“互联网+护理服务”医疗费用问题。

      2019年省卫健委、省医保局、省市场监管局和省中医药局四部门联合制定的《广东省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中,第一批43项“互联网+护理服务”项目均为基本医疗服务项目,虽有政府指导价,但未包含上门交通成本和相关人力资源费用。按国家和省有关部署,我市已建立基本医保保基本、大病保险保大病、医疗救助托底线、商业补充医疗保险作补充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目前,“互联网+护理服务”费用均未纳入医保报销范畴。而长期护理保险总体政策由国家层面统一制定,未经国家医保局和财政部同意,各地不得自行扩大试点范围。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继续加强与各部门的协作配合,不断优化平台功能和服务流程建设。

      在平台建设项目的实施过程中,部门之间的协作至关重要。我们将继续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形成良好的工作合力。如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监管服务质量,医保部门负责医疗服务定价和医保结算,财政部门提供资金保障支持项目推进,努力通过各部门的协同配合,确保平台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

      (二)组织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落地实施。

      今年5月,省医保局就拟新增“上门服务费”为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征求各地市医保局意见,上门医疗服务费用价格构成涵盖医疗机构派出医师、护师、药师或技师等专业人员的交通成本、人力资源和基本物质资源消耗”(新增项目试行期间实行市场调节价、上门后提供的医疗服务、药品、医用耗材等另行计价)。市医保局将及时跟进省医保局新增和修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工作进展情况,待省医保局正式出台相关文件后,立即组织在汕头落地实施。

      (三)加强培训指导。

      针对护理人员开展系统的培训和指导,提高其专业素养和技能水平,确保服务质量和安全。同时,我们也将积极探索新的服务模式和技术应用,推动全市上门护理服务行业的创新发展。

      专此答复。

      再次感谢农工党汕头市委会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汕头市卫生健康局

    2024年7月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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