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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汕头市爱国卫生工作条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结果的公示
  • 2024-07-05 16:28
  • 来源:汕头市卫生健康局(中医药局)
  • 发布机构:汕头市卫生健康局(中医药局)
  • 【字体:
  •   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汕头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立法计划>的通知》工作部署,我局起草了《汕头市爱国卫生工作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并于2024年5月31日在汕头市卫生健康局(中医药局)官方网站上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公开征求意见时间1个月,共收到1条反馈意见,现将收集意见及采纳情况公示如下:

    序号

    反映人

    意见

    采纳情况

    1

    中国控烟协会

    《条例》第三章“第二十七条 场所经营者、管理者设置吸烟点(区)的,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易产生歧义,建议修改为:“第二十七条 场所经营者、管理者在室外设置吸烟点(区)的,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采纳



    汕头市卫生健康局

    2024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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