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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卫生健康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 2024-01-05 15:56
  • 来源:汕头市卫生健康局
  • 发布机构:汕头市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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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年,市卫生健康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充分发挥法治建设对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改革的引领、规范、推动和保障作用,进一步提升全系统干部职工法治意识,树立法治思维,增强依法行政能力。现就2023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党对卫生健康法治建设的领导

      (一)严格落实单位主要责任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以上率下,带头抓好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制定《汕头市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2023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汕市卫函〔2023〕69号),分工细化市直卫生健康系统全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明确具体目标要求,层层落实责任,级级分解任务。

      (二)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局党组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机制,开展第一议题学习30场,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研讨4场。  

      (三)主要领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领导职责。局主要领导定期在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审议卫生健康领域规范性文件草案、简政放权、卫生综合执法监督、普法项目推进等重要议题,多次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在新冠疫情期间做到全市卫生健康系统法治工作和疫情防控相结合,强化依法抗击疫情,切实落实法治责任,依法推动卫生健康事业发展。

      二、推进政务服务改革优化营商环境

      (一)推进行政许可事项大提速。今年我局持续对非即办的政务服务事项审批流程及环节进行梳理和再优化,进一步压缩办理时限。我局再次对行政许可事项逐项重新研究梳理,合理拆分合并为90个办理项,同时办理时限实现进一步提速。目前,我局除医疗机构设置审批事项外,其余89个行政许可事项均为即办件,即办率为98.89%。

      (二)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秒批秒报”工作。将申报端“秒报”和审批端“秒批”相结合,实现即报即批、即批即得的智慧服务。截至目前,我局已率先完成包括放射诊疗许可(注销)等10个秒批秒报事项涉及的证照数据、审批规则、办事结果及业务流程梳理等工作,系统现处于测试优化阶段。同时,积极推进电子证照“应发尽发,应用尽用”工作,在完成我局目录种类认领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快推进电子证照颁发工作,已有13个事项在广东省数据资源一网共享平台完成电子证照照面注册和发布,实现电子证照签发功能。

      (三)开展市县级权责清单标准化。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二次统筹工作是我市深入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工作的重要举措,是深化数字政府改革建设提升数字化服务能力的重要基础,我局各科室全力推进,指导区(县)卫健局做好事项标准的对标梳理优化,积极应用电子证照、数据共享等手段,优化业务流程、精简办事材料,压缩办理时限,切实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确保按时按量按质完成工作目标。

      (四)组织开展“局长坐窗口走流程”活动。局领导带队到市政务服务中心,开展“局长坐窗口走流程”活动,建立“局长接待日”制度,选取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核发等各1个服务审批事项作为体验活动项目,现场解决企业诉求和问题。5月23日上午,陪同前来申请卫生许可证的西陇科学股份有限公司办事人员走流程。6月15日上午,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开展“局长接待日”活动,局领导与当天向我局申请办理事项的企业和医疗机构办事人员见面,就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核发、医师、护士注册等事项办理,倾听他们的意见、建议和诉求,为医疗机构和群众提供面对面服务。

      (五)提升优质婴幼儿照护服务。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部署要求,积极推进托育服务多元发展,打造服务优质、覆盖城乡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截至2023年12月底,全市各类托育服务机构能提供托位数11264个,完成规范化改造后通过国家网上备案的托育服务机构198家,其中幼儿园托班155家,备案托育服务机构数全省排名第5位,粤东第1位。目前,全市广东省示范性托育机构3家、汕头市示范性托育机构13家。

      三、健全卫生健康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快推进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

      (一)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我局严格执行《汕头经济特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制定《汕头市卫生健康局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对我局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严格开展合法性审查,从制定程序、制定权限、文件内容、文件制定的规范性逐项开展审查,对政策解读草案与规范性文件草案的一致性进行审查。2023年,我局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4份。

      对已实施的文件进行动态清理管理,对涉及与新修订《行政复议法》、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等内容相冲突的规章文件开展清理。目前尚未发现需修改或废除的文件。

      (二)健全卫生健康行政决策程序体系,强化依法决策意识。我局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要求,制定《汕头市卫生健康局重大事项决策制度》《汕头市卫生健康局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工作规定(试行)》及《汕头市卫生健康局局长办公会议议事决策规则(试行)》。研究制定汕头市卫生健康局2023年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并向社会公开。深入贯彻《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2023年我局重大行政决策2项,依照省、市相关规定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的法定程序,开展决策前的调研、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聘请资深法律工作者作为局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对重大行政决策、重要行政行为的论证阶段提前参与提供法律意见,并经局长办公会议、局党组会议进行讨论决议,提高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

      (三)加强公共卫生领域地方立法。开展《汕头经济特区爱国卫生管理条例(暂定名)》起草调研工作,推进卫生健康领域法律法规体系建设,以高质量立法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四、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完善卫生健康行政执法程序。我局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创新行政执法方式,依据《广东省卫生健康系统减免责清单(第一批)》、《汕头市卫生健康领域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全面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于处罚,减免责,提高监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执法手段。根据《广东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制定《汕头市卫生健康局重大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对我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开展法制审核,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汕头市公共信用信息大数据系统、广东省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及广东省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信息系统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相关执法数据按时录入系统,并通过各大平台及时、准确、无遗漏向社会公开,不断提升行政管理信息共享公开质量,我局公示的数据及时率和合规率均达到100%。

      (二)持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常态化工作。一是根据印发了《2023年汕头市随机监督抽查计划实施方案》,全面部署全市年度随机监督抽查工作任务。全市任务共1272家,工作任务涵盖医疗卫生、传染病防治卫生、公共场所卫生、消毒产品、血液安全等领域。全市任务完结率100%,已按质按量完成。二是推进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逐步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今年制定了2023年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实施方案,先后牵头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和市消防救援支队对宾馆、旅店开展抽查工作。同时配合市文广旅体局、市公安局和医保局开展卫生领域事项的跨部门抽查工作。通过推进联合抽查工作机制,逐步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减轻企业负担,避免重复执法,降低执法成本,提升监管效能。

      (三)坚持对医疗乱象实施专项整治行动。一是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执业行为。截至2023年12月底,我市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共查处案件数255宗,罚没金额275.4万元。二是集中整治消毒产品市场乱象,重点对消毒产品领域中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实施严厉打击。三是查处发布违法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和虚假信息的行为。四是对全市口腔类医疗机构消毒质量开展随机监督抽检,截至2023年12月底,全市共抽检21家医疗机构,抽检样品93份,其中90份合格,3份不合格,检测合格率为96.77%。五是打击非法应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专项工作。联合11部门联合制定了《汕头市开展严厉打击非法应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专项活动工作实施方案》,对医疗机构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六是督促医疗机构开展依法执业自查工作。截至2023年12月底,全市已有1501家医疗机构纳入自查工作。

      五、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

      我局编制《汕头市卫生健康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重点公开岗位职责、行政执法、政务服务、监督渠道等内容,对涉及本部门的重点任务,列出清单,实时跟进推动,确保落实到位。持续做好各类规划实施措施和配套政策的主动公开工作,重点围绕“十四五”卫生与健康规划以及其他业务专项规划等重点工作加强信息公开,大力开展健康科普宣传。深化婴幼儿护照服务等民生保障信息公开。落实市直13家医疗卫生机构梳理完善单位信息,及时在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平台公开本单位相关信息。2023年,我局收到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件,其中两件涉及重复申请外,其他申请均及时回复申请人。

      六、提高公共卫生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

      按照“乙类乙管”常态化防控要求,压实压紧“四方责任”,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设定和调整各项防控措施。一是抓关口前移。市卫健局与汕头海关建立“应对口岸重点关注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合作机制”,完善口岸输入性疫情监测和协作处理机制,加强境外输入新冠病毒变异株动态监测。二是抓疫情监测预警。坚持常规与应急监测、哨点与人群监测、输入与本土疫情监测相结合,做好重症病例监测,强化病毒变异株监测,持续做好疫情监测预警。坚持多病共防,统筹做好流感、手足口病、登革热等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分级组建公共卫生应急队伍27支457人,提升应急反应能力。三是强化病例救治。全市设置发热门诊(诊室)106家、发热诊疗服务站1200多个,完善分级分层分流的重大疫情救治机制。做好五大类22种重点医药物资应急储备,按1个月日常使用量进行实物储备。县级以上医疗机构按1个月日常使用量准备医疗药品等物资动态储备,基层医疗机构按照人口数15%-20%动态准备新冠治疗药品(包括小分子药物)。四是加强特殊机构防控。加强学校、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等重点机构健康管理服务,防止聚集性疫情。四是持续构建人群免疫屏障。推进3岁以上人群疫苗查漏补种,18岁以上未感染人群2剂次加强针“应接尽接”,3岁以上人群累计接种1386.56万剂次,其中18岁以上未感染人群2剂次加强针336.01万剂次。

      七、全面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

      我局结合《汕头市卫生健康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围绕“十四五”卫生健康发展目标任务,全面提升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干部队伍依法治理水平。2023年,我局举办多场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著作选读》第一卷、第二卷宣讲会;组织多场领导干部法治专题讲座,分别邀请省卫健委政法处副处长、市检察院检察官、市资深法律专家、学者作《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强制报告制度、《广告法》、医疗纠纷预防调解等重点领域法律法规专题培训;组织市直卫生健康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完成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2023年度学法考试,参考率达到100%,优秀率达98%以上。

      八、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今年我局围绕全民普法守法,制定《汕头市卫生健康局2023年普法责任清单》,确定年度目标任务、宣传形式、宣传对象、具体措施、时间节点、责任科室等具体内容。配合开展“八五”普法中期评估,深入开展卫生健康法治宣传教育。分别举办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法典》卫生健康法律为主题的普法宣传教育进社区、进企业、进单位活动,将法律知识亲自“送”到群众手中,共举行12场线下专项活动,强化正面舆论引导,营造良好的宣传声势和社会氛围。

      我市卫生健康系统法治建设虽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医疗机构法治建设体系存在不足。目前医疗机构的法治建设存在多样性,主要是医务处、院办、党办、纪检等,几乎涉及到医疗机构的主要行政科室,出现了法治建设机制的构成要素及运行机制、法治建设制度等医院法治建设体系未规范和不健全情况。二是卫生监督机构改革不彻底,市区两级卫生监督机构设置存在不统一、不规范问题。目前六区一县就存在三种卫生监督执法模式,卫生监督机构设置的不统一导致部分职能的划分混乱,工作传达不顺畅,人民群众对于全市卫生健康执法工作的认识也易出现信息混乱,影响了执法工作的开展,也打击了卫生监督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三是卫生监督执法人员不足,力量薄弱。目前全市各类监督对象超过1万家,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的配置出现跟不上综合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步伐。四是法治宣传教育方式有待丰富。普法的广度、深度和成效有待进一步提升。

      九、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持续推进“放管服”深化改革。以持续打造群众满意的营商环境为目标,结合实际进一步调整完善方法措施,健全规章制度,优化办事流程,真正为企业、群众创造便捷的办事环境,助力破除制约汕头营商环境的梗阻障碍。

      (二)持续加强干部队伍和能力建设,提升卫生健康部门人员专业素质和法律素养。开展经常性法律知识、专业知识等业务培训,制定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应知应会法律法规规章清单;加大普法宣传力度,营造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风尚,为推动汕头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法治保障。

      (三)持续提升卫生健康综合监管效能。推进医疗卫生综合监管制度建设,推动医疗领域“三监管三加强(即医疗机构监管、医务人员监管、医疗技术监管,加强监管力量、加强监管工作机制创建、加强监管平台建设运用)”。进一步加强医疗领域监督制度建设,建立全要素全流程监督管理,完善多元化监管体系。

      (四)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强卫生健康体制行政许可改革。支持侨资和社会资本在汕头市投资建设高端综合医院或专科医院,创新开发智慧健康产品,推进医养结合、智慧治疗、互联网诊疗、远程医疗等新型医疗服务模式,提升医疗卫生保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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