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智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市基层医院胸痛救治单元建设的提案》(第20230187号)收悉,我局高度重视,已牵头相关部门进行研究办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卫生健康委胸痛中心创建活动的有关要求和工作部署,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胸痛中心建设与管理指导原则》(国卫办医函〔2017〕1026号),始终践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积极指导和推进本市医疗机构胸痛救治中心的建设和管理,进一步提升我市急性胸痛相关疾病救治能力和效率,有效改善治疗结局,切实保障胸痛患者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一、着力加快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胸痛中心建设
在我国,急性心梗患者从发病到进入医院,全国平均时间是308分钟,我市近一季度是427.5分钟,落后于全国平均时间120分钟;而进入到有条件救治医院时间,更是长达600分钟左右,大大增加了病残率和死亡率。我局响应省卫生健康委工作部署,着力加快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胸痛中心建设,进一步提升我市急危重症救治能力和水平,目前我市共有7家三级综合医院通过省、国家胸痛中心认证,分别为市中心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汕大医学院第一、第二附属医院、澄海区人民医院、潮阳区大峰医院、汕头潮南民生医院。共有5家医院正在积极筹建胸痛中心建设,分别是市中医医院、市第三人民医院、潮阳区人民医院、潮南区人民医院、南澳县人民医院。我局委托市胸痛中心质控中心专家组不定时开展常态化培训指导,切实提升医疗机构胸痛救治能力。
二、积极探索推动基层医院胸痛救治单元建设
目前,我市共有乡镇卫生院(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5家,县区级别医院(不包括中医院、妇幼保健院)9家,我局委托市胸痛中心质控中心,对我市基层医疗机构胸痛救治单元建设的基本条件与资质、发展规划、建设布局等方面进行定期调研评估,建立常态化培训指导机制,进一步推进基层医院人才队伍及相关临床专科建设,提升基层医院院前院内急诊急救能力。结合基层医院实际,积极推进符合条件的基层医院建设胸痛救治单元,建立区域协同救治体系,进一步织密我市胸痛救治网络,构筑我市“健康汕头”心脏健康网,切实将救治前线延伸到最基层。
三、推进院前急救体系共同参与胸痛中心建设
近年来,我局积极推进院前急救体系建设,完善急救网络布局,提升响应效率和服务质量,并通过媒体宣传等渠道加大社会宣传力度,广泛开展形式多样、有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和健康科普工作,提高公民健康素养,使民众急救服务呼叫意识进一步提高。进一步协调院前急救指挥机构和创建胸痛中心的医疗机构,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参与和推进胸痛中心建设和发展。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积极推进基层医院胸痛救治单元建设。按照市胸痛中心质控中心专家组的评估意见和建议,牵头各区县卫生健康局、市胸痛中心质控中心专家组对全市基层医院资源进行合理统筹和规划,结合实际,拟定全市可行的基层医院胸痛救治单元建设规划、具体细则及要求,按照循序渐进的原则,充分利用医联体、医共体优势,在培养人才队伍、规范处置流程、提升诊疗能力、强化多学科协同等方面同向发力,进一步推进基层医院胸痛救治单元建设。努力改善我市区域发展不均衡、基层胸痛救治单元建设明显落后等问题,切实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服务需求,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
(二)建立健全全市区域协同救治网络体系。积极探索建立胸痛救治联盟,建立联络机制及转诊预案,强化“上下联动、分工协作”,构建稳定畅通的双向转诊体系,建立全市区域协同救治网络体系,进一步完善全市胸痛救治网络体系建设,构建高效的医疗救治体系。
(三)加强胸痛救治能力常态化质控培训。按照《广东省胸痛中心常态化质控标准》(粤卫办函〔2018〕124号)要求,继续加强胸痛中心质控体系建设,我局委托市胸痛中心质控中心专家组对通过省级验收的胸痛中心每半年开展一次常态化质控,并定期开展分类分级培训,加强专业指导和技术评价,切实提升各级医院胸痛医疗救治能力。
(四)进一步加强群众健康教育。采取多种形式多方位加强健康教育,向社会民众普及胸痛救治的意义、流程及相关慢病防控等健康知识,提高群众自我防控意识,引导患者选择正确的就医途径。
感谢您对我市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汕头市卫生健康局
2023年5月19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