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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卫生健康局关于对汕头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第20230172号提案的答复
  • 2023-08-11 21:27
  • 来源:汕头市卫生健康局
  • 发布机构:汕头市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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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建汕头市委会:

      贵委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我市医养融合体系建设的提案”收悉,经综合市民政局和市医保局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加强顶层设计,推动医养结合发展

      (一)政策先行。2017年出台《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头市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建立“以居家养老为基础,以社区养老为依托,以机构养老为补充”的思路,大力推动医养结合工作发展。2020年出台《汕头市卫生健康局等11部门关于印发汕头市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针对城镇化、人口老龄化和生活方式变化,调整全市有关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能力向为老服务方向加强。2021年出台《汕头市卫生健康局等7部门关于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实施方案》,推动老年医学科、康复医学科建设,推进部分一级、二级医院转型为护理院、康复医院等接续性医疗机构,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康复、护理床位比例。2022年6月,出台《汕头市老龄办等7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宁疗护全国试点和医养结合工作发展的通知》,部署推进推安宁疗护全国试点和医养结合工作发展,由金平区福利院、金平区鮀浦医院联合开展为期一年的医养签约合作收付费制度试点,不断满足老年人医养康养需求。2022年12月,出台《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十四五”汕头市老龄健康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进一步建立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与人口老龄化进程相适应的老龄事业发展体系。

      (二)加强医养结合建设发展,逐步提高医养康养水平。2019年以来,市卫生健康、民政、医保等部门和部分区政府高度重视医养结合工作,全市医养结合机构从零起步,发展到今天的6家机构:汕头市福利院、金平区福利院、龙湖区粤康颐养中心、龙湖区南丁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濠江区存心养护院、澄海区莲上镇卫生院。为了提高全市各医养结合机构的服务质量,2020年起我市根据国家卫健委部署,每年都组织开展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市卫生健康局联合市民政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和金平区、龙湖区卫生健康局等多次开展督导,对照重点任务清单和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自查整改项目进行检查、整改、落实,提高了各医养结合机构的服务能力、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全市公办福利院均就近与医疗机构建立签约合作,开通义医义诊、定期医疗检查巡诊、转诊、就医便利“绿色通道”等服务机制,医养结合服务已实现全覆盖。

      (三)加强基层医养结合服务能力建设和服务供给。一是建设医疗延伸点。今年,我局积极联合市民政局、市财政局申请2023年市级福彩公益金60万元,拟先期建设金平、澄海和潮阳区三家福利院,每个区投入20万元,用于建设签约合作的公立医疗机构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医疗延伸点),建成“签约+嵌入”式医养结合机构,明年再对潮南区、南澳县福利院进行同质建设,以保证全市各区县都有一所医养结合式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服务中心。二是建设社区医养服务中心。根据省卫生健康委的统一部署,今年起至2027年,我市将结合落实“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实施新一轮基层卫生健康服务能力提升行动,部署、指导各区县选取2-3家条件具备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作为试点,结合实际设置100张左右养老护理床位,逐步推进在基层医疗机构建设医养结合服务中心,为辖区内的失能、半失能老人提供以预防期保健、健康管理、疾病诊治、护理、康复、安宁疗护为主,兼顾日常生活照料的医养结合服务。社区卫生服务站及村卫生站可根据服务能力及服务需求作为辖区基层医养结合服务中心的延伸。

      (四)积极将医养结合机构纳入医保定点。2019年,市医保部门及时修订出台《汕头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将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营业3个月以上的医疗机构,不分民办、公办,营利或非营利性组织,包括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均可申请成为我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2021年5月,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印发了《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明确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可按规定申请纳入医保定点,同时明确以生活照护等非基本医疗服务为主要执业范围的,不予受理定点申请。目前,全市2家“养中办医”的医养结合机构(即:汕头市福利院、龙湖粤康颐养中心),均已取得医保定点机构资格;其他3家“签约+嵌入”式医养结合机构同享合作的公立医疗机构的医保定点服务(龙湖区南丁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暂未申请医保定点)。但上级有明文规定,凡医养结合机构中住养老年人非医疗卫生项目的支出,严禁纳入医保支付。全市其他公办福利院、敬老院和社会办养老服务机构因没有内设医疗机构,按规定不能纳入医保支付,均采取就近与医疗机构签约合作,由医疗机构提供义医义诊、便利就医、转诊绿色通道等医疗卫生服务,全市公办福利院医养签约合作服务已实现全覆盖。

      二、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推进居家养老医疗服务

      (一)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近些年,我市扎实推进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为全市居民提供健康档案管理,截至2022年底,累计建立电子健康档案5383924份,建档率为97.85%。2018年起,为加强老年人健康服务,国家将原属重大公共卫生项目的老年人医养结合服务和失能老年人评估划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相关工作,老年人在每年一次免费体检、老年人健康管理、中医药健康管理、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等方面得到了较好的医疗卫生服务。

      (二)推进家庭医生签约项目。自2016年起,全市启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通过区(县)医共体、医联体的一体化管理和社区网格化布局,将二级以上医院专科医生、村卫生站乡村医生和社区基层健康专干等纳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庭医生服务团队。截至2022年底,全市常住人口数为550.20万人,共组建家庭医生服务团队442个,常住人口签约数为204.81万人,常住人口签约率37.22%;65岁及以上常住老年人数为58.71万人,签约数为34.20万人,签约率为58.26%。

      三、加强队伍建设,做好人才保障

      (一)积极组织培训。一是积极组织参加全国医养结合和安宁疗护人才能力提升项目培训班。近几年来,国家卫健委结合疫情防控形势每年都组织举办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安宁疗护等网络培训,我市都积极组织相关机构和医康养护人员参加项目课程培训,提升技能水平和服务能力。二是积极开展粤东地区老年医学人才培训。2021年,汕头市中心医院被命名为广东省首批老年医学人才省级培训基地,负责汕头、汕尾、潮州等粤东地区老年医学人才的培训任务。近几年,根据国家和省的名额分配,每年都培训一定数额的医生和护士。三是积极举办安宁疗护与医养结合培训班。近几年来,我市连年举办“汕头市安宁疗护与医养结合培训班”(2022年因疫情防控未举办),培训相关机构管理人员和业务骨干,每年培训人数近200人。

      (二)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一是建立医护人员多点执业制度。支持专业院校的毕业生到医养结合机构从事养老服务工作;支持医养结合机构中的医护人员前往合作的医疗机构多点执业;组织医疗机构医护人员到医养结合机构开展医疗卫生帮扶和义医义诊活动。二是加大养老服务人才政策扶持力度。鼓励引导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增设相关专业和课程,优化学科发展,扩大相关专业招生规模,加强院校与养老机构合作,鼓励各类院校开设养老服务、医养结合相关专业教育,通过定向培养等方式吸引学生就读。三是加大养老服务人才培训力度。近几年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民政局、卫健局合力推进“南粤家政”工程健康发展,积极加强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紧缺人才培养。

      感谢贵委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希望在今后工作中能够继续得到你们的关心和支持!

    汕头市卫生健康局

    2023年5月29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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