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部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汕头市卫生健康局(中医药局)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分享到:
汕头市卫生健康局关于对汕头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第20230035号提案的答复
  • 2023-08-11 20:30
  • 来源:汕头市卫生健康局
  • 发布机构:汕头市卫生健康局
  • 【字体:
  • 农工党汕头市委会:

      贵委提出的关于“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加强社区医疗功能的提案”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及收集相关意见,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贵委一直以来对我市基层卫生健康工作的关注和支持,以及对我市推进分级诊疗、加强社区医疗功能等方面提出的对策建议。近年来,我市基层医疗卫生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出台了《汕头经济特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条例》,加大对基层政策倾斜及基础设施投入、人才培养及经费补助等各方面保障力度,着力构建以县(区)级医院为龙头,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主体,村卫生站参与,社区卫生服务站为补充,覆盖全市所有村(居)的基层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断夯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为推进分级诊疗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主要措施及成效

      (一)全面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夯实分级诊疗实施基础

      1.出台施行《汕头经济特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条例》,着重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置、机构及人员管理、基本医疗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保障措施等方面进行系统规定。通过地方性立法,将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上升为地方性法规,及时解决我市医疗资源配置不均衡和基层人才缺乏等瓶颈问题,推动建立科学高效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为实行分级诊疗提供政策依据。

      2.出台《汕头市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2-2025年)》,对龙湖区、南澳县等实施县域医共体区(县)给予“一县一策”支持指导,推动医共体工作重心下移,努力实现医疗资源的统筹利用、合理配置,探索建立医共体互联网医院平台,逐步实现医共体内部诊疗信息共享,协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置联合病房和联合门诊,提升基层医疗救治能力,初步构建医共体内部分级诊疗、双向转诊架构体系。

      3.持续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照国家标准开展自评、整改、提升、复评工作,以评促改,以评促建,探索社区医院试点建设,促进机构服务能力全面提档升级。截至2023年3月底,经省、市级专家评审通过并备案,全市共有14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达到国家基本标准,9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达到国家推荐标准,另全市有4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遴选为社区医院,筑牢分级诊疗、双向转诊“网底”。

      4.充分利用省、市级医疗机构专科优势帮扶区级医院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促进卫生资源和人才下沉到基层。实施“城市医院支援基层医院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每年安排120名城市医生对口支援基层医疗机构,市财政每年投入专项资金288万元。实施汕头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引进政策,2022-2024年全市拟每年招聘引进约480名卫生实用型人才到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任职,三年合共计划招聘引进逾1400名。从2022年至目前,各区(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招聘引进各学历层次卫生专业人员451名,并陆续完成聘用手续。积极推进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自主公开招聘,做好医联体编内人员流动相关工作,探索实行“县招镇用”、“镇招村用”,多渠道补充基层所需专业技术人才。

      5.建立完善新冠重症患者转诊衔接机制,进一步明确分级诊疗、双向转诊路径,出台《汕头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高峰医疗救治工作预案(试行)》,畅通村卫生站-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区(县)级医院-三级医院重症转运绿色通道,落实医共体牵头医院、区(县)级医院负责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人员、技术指导及协助转诊。疫情高峰期间,市卫生健康局组建汕头市急危重症患者市级专家巡查指导小组,15名专家共组建3支巡诊团队,落实城乡医院对口帮扶和分区包干机制,由牵头医院每日组织对负责片区开展重症巡诊,协助基层指导转诊。

      6.加强区域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2023年我局继续推进汕头市区域医疗卫生全民健康信息综合管理平台建设,项目作为“2023年汕头市十件民生实事”之一,目前正在开展项目建设方案深化设计阶段,待资金到位后,争取在2023年6月完成项目评审、立项、招标采购并启动建设,工期为2年。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区域内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全民健康信息业务协同和共享,形成覆盖全人口、全生命周期的全民健康信息服务体系,将全市所有二级以上医院纳入信息平台联网范围,推动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信息互联互通,为实行分级诊疗、双向转诊提供信息技术支撑。

      7.实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提质工程,打通分级诊疗“最后一公里”。积极发挥乡镇(街道)、村(居)民委员会及其公共卫生委员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家庭医生的联动作用,通过区(县)医共体、医联体的一体化管理和社区网格化布局,将二级以上医院专科医生、村卫生站乡村医生和社区基层健康专干等纳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442个家庭医生服务团队,结合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切实将工作职责下沉到村卫生站,通过医防融合优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模式,各类重点人群签约服务率稳步提升。

      (二)充分发挥医保政策杠杆调节作用,助力分级诊疗制度落实

      1.实施差异化住院支付制度,通过阶梯式设置不同等级医疗机构的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合理拉开报销差距,利用经济杠杆作用引导患者往基层医院走。城乡居民参保人在一级、二级和三级医疗机构住院的,起付线分别为200元、400元和1000元,在本地一、二、三级住院报销比例设置为90%、80%、70%。对按照规定转诊住院的患者,转往上级医院住院时可以连续计算起付线,向下转诊不再重新计算起付线,以此促进双向转诊,引导患者向基层医疗机构有序流动。

      2.提高参保人在基层医疗机构就诊的门诊统筹待遇,2022年11月我市出台落地实施《汕头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办法》,积极将符合条件的基层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范围,要求参保人选定的医疗机构中应有1家为基层医疗机构(一级及以下),参保人在选定的基层医疗机构(一级及以下)门诊就医报销比例比二级以上医疗机构高10个百分点。通过打通医保结算“最后一公里”,促使更多群众到基层医疗机构就医,促进分级诊疗实施见效,逐步实现“小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县”的目标。

      3.实施差异化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收费标准,我市不同级别公立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价格按10%的级差拉开差距,即二级公立医疗机构在三级公立医疗机构基础上递减10%、一级公立医疗机构在二级公立医疗机构基础上递减10%。通过差异化的价格分类形成机制,体现不同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技术劳务价值,发挥医疗机构的专业优势和能动作用,加快推进分级诊疗模式建立。

      4.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我市自2017年在全省率先实施“总额控制下的按病种分值结算”的支付方式改革,2020年全面开展新一轮DIP付费改革。一是病种精准赋值,拉开不同手术操作之间分值差异,上级医疗机构通过增收重症患者,开展大手术等可获得较高基金结算额,主动将普通常见病向下级医院分流。二是大幅度增加基层病种数量,将病种分值库中基层病种数量从原来的19种增加到286种,逐步转变大医院收治基层病种习惯,支持基层医疗机构发展的同时助力分级诊疗制度实施。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阶段,我局将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围绕全市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的重点工作,进一步补短板、强弱项,不断完善体制机制,落实《汕头经济特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条例》政策,全力推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出台并组织实施新一轮基层卫生健康服务能力提升行动计划,通过加大各级财政投入,推进加强县域医共体建设、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高质量发展,加强全科医生、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加快区域卫生信息化建设,会同医保部门不断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推动医保结算政策落实,加快县域优质医疗卫生资源扩容和均衡布局,推动重心下移、资源下沉,健全优质高效的分级诊疗服务体系,为维护人民健康提供有力保障。

      专此答复,再次感谢贵委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汕头市卫生健康局

    2023年6月13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头市卫生健康局(中医药局)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