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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卫生健康局关于汕头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原议案第20230031号)答复的函
  • 2023-08-11 19:57
  • 来源:汕头市卫生健康局
  • 发布机构:汕头市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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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罗惠卿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完善三级诊疗机制、创建优质医疗服务的建议》收悉。首先,感谢你们一直以来对我市医疗卫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市有关工作要求,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完善我市医疗服务体系,我局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分级诊疗工作的重要性,把加快推进分级诊疗制度放在突出位置,作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纳入医改工作的总体安排,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缜密谋划,全力推进,加强工作督查指导,努力完善医疗服务流程、制度和设施建设,确保实效。现就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分级诊疗方面的工作

      1.加强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为基层首诊、双向转诊创造条件。实施县级医院骨干医师培训计划,培养一批技术骨干和科室带头人。加强县级医院临床专科建设,重点加强县域内常见病、多发病相关专业及急诊急救、重症医学、血液净化、儿科、传染病、精神病等临床专科建设。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防治中的作用。

      2.积极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围绕区域协同,上下联动,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基础,以医共体、医联体为平台,建立不同级别医疗卫生机构间分工协作机制。龙湖区和南澳县医共体总医院积极选派医师参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其它区县依托医联体,由二级以上医院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家庭医生团队提供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持,切实提高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质量,提升群众满意度。充分发挥疫情期间家庭医生在联系社区居民、开展健康监测、健康宣教、疫情防控、提供健康服务方面的重要作用。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采取多种办法,加强基层社区公告栏、微信公众号和家庭医生微信群建设,向社区居民提供公共卫生应急处置信息,加大卫生健康普法宣传和科普知识普及力度,提高人民群众对常见公共卫生事件预防自救互救能力。以“家庭医生守护您健康的朋友”为宣传主题,开展多种形式主题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组织形式、服务内容、服务模式和服务获得渠道。

      3.进一步推进医联体建设和发展,提高基层医院诊疗水平,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诊、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通过多种途径引导和支持患者首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合理界定基层医疗机构诊疗范围。依托城市医疗集团、县域医共体、专科联盟、远程医疗协作、对口帮扶等多种形式,建立双向转诊标准与程序,明确医联体内双向转诊的指征、流程、对接单位和联络部门等,双向转诊关系的上下级医院之间密切配合,切实有效地落实医联体内的双向转诊工作,提高上下转病人的数量和效率。

      4.加强基层人才培养。通过定向培养、在职教育、进修、规范化培训等多种途径,为基层培养一批能承担常见病、多发病诊治及下转患者接续医疗、康复医疗的专业医护人员,全面提高基层医疗机构医务人员队伍素质。鼓励医师优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多点执业,使群众就近享受到较高水平医疗服务。印发《关于县(区)级以下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医学类专业技术人才有关问题的通知》,为基层医疗机构自主引进人才提供了政策保障。

      5.深化城乡医疗机构对口支援工作。充分发挥三级公立医院区域辐射和带动作用,推动优质资源和人才下沉。实施城市公立三甲医院5%优秀卫生技术人才下沉基层;实施城市医院医务人员晋升职称前到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实施城市医院支援乡镇卫生院三年行动计划和汕头市城市医院支援基层医院三年行动方案,每年在市级(含市管)公立医院选派医生对区(县)级医院和基层卫生院实施卫生支援;实施乡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师到上级医院进修计划。使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二、三级医院建立稳定的技术帮扶和协作关系。

      二、医疗保障方面的工作

      市医保局积极贯彻落实上级相关文件要求,不断规范、完善我市医保政策,充分利用深化支付方式改革的激励约束作用和医保报销政策的引导作用,助力分级诊疗政策的落实,推动基层医疗机构的发展。

      1.深化支付方式改革推动分级诊疗。2017年,我市在全省率先实施“总额控制下的按病种分值结算”的支付方式改革,2020年并被国家确定为DIP试点城市后,按照国家DIP技术规范1.0版的要求,全面开展新一轮DIP付费改革。一是建立健全医保对医疗行为的激励约束机制以及对医疗费用的控制机制。通过“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的激励和风险分担机制,提高各级医疗机构自我管理的积极性,促进医疗机构从规模扩张向内涵式发展转变,有助于实现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二是病种精准赋值,拉开不同手术操作之间分值差异,上级医疗机构通过增收重症患者,开展大手术等可获得较高基金结算额,主动将普通常见病向下级医院分流。支付方式改革有助于各级医院找准自身功能定位、加强优势学科建设。三是大幅度增加基层病种数量。将病种分值库中基层病种数量从原来的19种增加到286种,收治基层病种目录内病种的,在不同等级医疗机构实行同病同分值标准,提高基层医疗机构开展基层病种的收益率和积极性。基层病种数量的增加,转变了大医院收治基层病种习惯,支持了基层医疗机构发展,也助力分级诊疗。

      2.医保政策杠杆调节助力基层发展。我市医保政策对基层医疗机构实行支付倾斜政策,鼓励和引导参保人到基层就诊,助力基层医疗机构提升服务能力,实现高质量发展。

      住院方面:制定差异化报销政策,通过阶梯式设置不同等级医疗机构的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合理拉开报销差距。医院等级越高,起付线越高,报销比例越低;医院等级越低,起付线越低,报销比例越高。如城乡居民参保人在一级、二级和三级医疗机构住院的,起付线分别为200元、400元和1000元,报销比例分别为90%、80%、70%,通过经济杠杆作用引导患者在基层医疗机构就诊。对按照规定转诊住院的患者,转往上级医院住院时可以连续计算起付线,向下转诊不再重新计算起付线,促进双向转诊,实现医疗资源有效利用。

      门诊方面:规定参保人可选定的3家普通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中至少1家应为一级及以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参保人在选定的基层医疗机构门诊就医报销比例,比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就医的报销比例高10个百分点。自门诊共济政策实施以来,我市参保人在基层医疗机构就诊的人次高于在二、三级医疗机构,统筹基金支出占比明显提高。

      此外,积极推进村(居)卫生站纳入医保支付试点工作,落实参保人就近就医享受医保待遇。一是适当降低基层卫生站准入门槛,将符合条件的村(居)卫生站纳入医保定点范围。二是对实现镇村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站,在自身条件达到独自申请定点医疗机构之前,可作为乡镇卫生院普通门诊统筹服务网点,实施医保支付试点,方便基层参保人就近就医。

      下来,我们将继续进一步实施分级诊疗制度,进一步深化按病种分值付费改革,完善医保倾斜性支付政策,推动医疗服务高质量发展。

      再次感谢你们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希望在今后工作中能够继续得到你们的关心和支持!

    汕头市卫生健康局

    2023年6月9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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