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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卫生健康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 2022-12-15 23:31
  • 来源:汕头市卫生健康局
  • 发布机构:汕头市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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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年,市卫生健康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充分发挥法治建设对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改革的引领、规范、推动和保障作用,进一步提升全系统干部职工法治意识,树立法治思维,增强依法行政能力。现就2022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党对卫生健康法治建设的领导

      (一)严格落实单位主要责任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市政协副主席、局长蔡榕同志,局党组书记杨焕新同志高度重视,以上率下,带头抓好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制定《汕头市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汕头市卫生健康局法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汕市卫函〔2022〕208号),将法治建设纳入本部门“十四五”工作要点,分工细化市直卫生健康系统全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明确具体目标要求,层层落实责任,级级分解任务。

      (二)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局党组在第一时间召集局领导班子成员及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集中学习传达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和最新指示批示精神、党章党规等多项内容。

      (三)局主要领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领导职责。局主要领导定期在局长办公会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审议卫生法规草案、简政放权、卫生综合执法监督、普法项目推进等重要议题,多次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特别是在新冠疫情期间做到全市卫生健康系统法治工作和疫情防控相结合,强化依法抗击疫情,切实落实法治责任,依法推动卫生健康事业发展。

      (四)严格执行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按时向社会公开,并将局领导年终述职报告中的述法内容及时报送市委依法治市办。

      二、推进政务服务改革优化营商环境

      (一)推进行政许可事项大提速。今年我局持续对非即办的政务服务事项审批流程及环节进行梳理和再优化,进一步压缩办理时限。我局102项行政许可事项(细项)的即办件由原来的93项增加至101项,即办率由91.20%提高到99.02%,大幅度提升政务服务工作效率,切切实实让办事群众充分感受到数字政府建设改革带来的变化。

      (二)推进“秒批秒报”工作。我局对“中医医疗机构医师备案”等18个“秒批秒报”事项进行梳理、确认。其中,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注销)等5个“秒批秒报”项目在广东省数据资源一网共享平台完成《注销批复》的电子照面注册发布。

      (三)推进电子证照颁发工作。我局《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进口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关于同意注销行政许可的批复》等4个事项在广东省数据资源一网共享平台完成电子证照照面注册和发布。

      (四)取消生育子女审批制度。2022年5月1日起,我市明确了生育子女无须审批,实行全口径生育登记制度,将“生育登记证明”更改为“生育登记凭证”,符合再生育的人群无须经过审批才能生育,保留了未婚生育人群可以办理生育登记,不限定生育登记主体的户籍,不限定办理生育登记的孩次。并且在登记流程、办理材料和办理时限等方面更加优化,办理人员可以就近办理,实行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反馈,实现办理进度和办理结果网上实时查询。

      三、健全卫生健康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快推进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

      (一)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我局严格执行《汕头经济特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制定《汕头市卫生健康局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对我局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严格开展合法性审查,从制定程序、制定权限、文件内容、文件制定的规范性逐项开展审查,对政策解读草案与规范性文件草案的一致性进行审查。对已实施的文件进行动态清理管理。按部署推进涉及与《民法典》、《行政处罚法》、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等内容相冲突的规章文件清理工作。

      (二)健全卫生健康行政决策程序体系,强化依法决策意识。我局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要求,制定《汕头市卫生健康局重大事项决策制度》《汕头市卫生健康局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工作规定(试行)》及《汕头市卫生健康局局长办公会议议事决策规则(试行)》。研究制定汕头市卫生健康局2022年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并向社会公开。深入贯彻《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2022年我局重大行政决策3项,依照省、市相关规定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的法定程序,开展决策前的调研、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聘请资深法律工作者作为局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对重大行政决策、重要行政行为的论证阶段提前参与提供法律意见,并经局长办会议、局党组会议进行讨论决议,提高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

      (三)加强公共卫生领域地方立法。自2021年以来,我局多次组织调研并陆续起草《汕头经济特区突发公共事件应对条例(草案)》《汕头经济特区基层卫生服务条例(草案)》,成立工作小组,开展调研考察、论证及起草工作,通过研讨会、征求专家、市民意见等立法程序形成法规草案,按时按质报送市政府。《汕头经济特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已于2022年5月30日经汕头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并于2022年7月1日起施行。《汕头经济特区基层卫生服务条例(草案)》已由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审议中。

      四、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完善卫生健康行政执法程序。我局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定《汕头市卫生健康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编制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汕头市公共信用信息大数据系统、广东省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及广东省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信息系统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确认等相关执法数据按时录入系统,并通过各大平台及时、准确、无遗漏向社会公开,不断提升行政管理信息共享公开质量。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制定《汕头市卫生健康领域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全面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于处罚清单。提高监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执法手段。

      (二)加大公共卫生领域执法力度。我局秉承执法为民的理念,充分利用“12345”服务热线,密切关注网络舆情、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动态,认真受理群众信访投诉举报及相关单位的线索移送。本年度截至11月底,我市各区(县)卫生健康部门共查处案件数227宗,罚没金额111.01万元。我局对当月办案情况进行通报,要求少办案的区(县)高度重视,查找问题,分析原因,奋起直追,迎头赶上。市卫健系统坚持做到对每宗信访投诉举报做到有调查、有结论、有回复,绝大多数信访者对我们反馈的处理结果均表示满意。

      (三)进一步推动我市双随机监督抽查工作,确保按时按质完成国家任务。“双随机、一公开”是国务院推进“放管服”改革的重要举措,也是卫生监督工作的主责主业,必须按质按量认真完成。今年上半年,我局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国家随机监督抽查计划的通知》(国卫办监督函〔2022〕201号)、《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国家随机监督抽查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卫办监督函〔2022〕8号)的工作要求,印发了《2022年汕头市随机监督抽查计划实施方案》,全面部署全市随机监督抽查工作任务。全市任务共711家,其中市级77家,金平区120家,龙湖区142家,澄海区114家,濠江区23家,潮阳区110家,潮南区110家,南澳县15家。截至11月18日,全市任务完成率为93.95%,案件数9宗,处罚金额3300元。全部任务预计在11月底前全部按时按质完成。

      五、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

      我局编制《汕头市卫生健康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重点公开岗位职责、行政执法、政务服务、监督渠道等内容,对涉及本部门的重点任务,列出清单,实时跟进推动,确保落实到位。加强重点领域信息主动公开,一是疫情防控期间,增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信息发布的及时性、针对性。每日发布汕头市新冠肺炎疫情情况,根据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重点围绕散发疫情、隔离管控、流调溯源、精准防控、冷链物流、假期人员流动等发布权威信息。及时发布新冠肺炎病毒疫苗接种工作信息,做好舆论宣传引导工作,引导公众提高认识,积极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二是提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信息发布规范化水平。发布社会关注的重大政策、内容敏感的重要信息前,加强统筹协调,在实事求是的前提下,强化政府系统内部信息整合,统一步调对外发声。三是做好爱国卫生运动、健康汕头行动、疫苗科普等相关工作的信息公开。依法妥善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加强规范性文件等重点政务信息公开,加快推进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信息公开。

      六、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依法处置能力

      (一)抓好重点人员排查。全市16个发热门诊24小时全天候运行,2066家医疗机构严格落实首诊负责、预检分诊制,对发热、疑似人员落实100%核酸检测;对外市来汕人员实行落地免费核酸检测,实现所有风险人员核酸筛查“全覆盖”。圆满完成了首届中国·潮汕国际纺织服装博览会、中国数字经济创新发展大会等重大活动人员排查和疫情防控工作。

      (二)全面落实优化疫情防控二十条措施和省委书记黄坤明提出的“357”防疫目标,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坚持“72小时清存量、24小时清增量”和“100%落地排查、100%核酸检测”等要求,对大约100万名涉疫地区来汕人员落实核酸检测等健康管理,第一时间甄别管控密接者,对相关人员分别落实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和健康监测等措施。快速处置南澳县、金平区、龙湖区、澄海区、潮阳区和潮南区等多起外地输入疫情。坚持“提级管理、并联推进、以快制快”开展应急处置,调度1万多名医务人员参与中高风险地区防疫和全员核酸检测,并联推进核酸检测、流调溯源、社区管控、隔离转运等各项应急处置工作,用“快严实”硬措施及时扑灭疫情。

      七、全面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

      我局结合市卫生健康系统实际,制定《汕头市卫生健康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围绕“十四五”卫生健康发展目标任务,深入开展卫生健康法治宣传教育,全面提升全市卫生健康系统依法治理水平。制定《关于印发〈汕头市卫生健康局2022年普法责任清单〉的通知》(汕市卫函〔2022〕117号),确定年度目标任务、宣传形式、宣传对象、具体措施、时间节点、责任科室等具体内容。2022年我局结合卫生健康法治建设新情况新进展,组织多场领导干部法治专题讲座,邀请资深法律专家开展作《反有组织犯罪法》培训、《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宣讲、学习习近平《关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暨全国两会精神,以及全省、全市干部大会精神、《信访条例》等;组织市直卫生健康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完成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2022年度学法考试,参考率达到100%,优秀率达98%以上。

      八、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今年我局围绕全民普法守法,深入开展法律“六进”主题活动,在抓好常态化社会普法宣传工作同时以《宪法》《民法典》《反有组织犯罪法》、卫生公共法治为主题分别举办特色鲜明的普法宣传教育进社区、进企业、进单位活动,结合“3·24”“4.7”等卫生健康日将法律知识亲自“送”到群众手中,共举行6场线下专项活动,强化正面舆论引导,营造良好的宣传声势和社会氛围。

      我市卫生健康系统法治建设虽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行政执法工作尚有提升空间,自觉主动运用法律的意识亟待增强,重点规范执法程序,提高行政执法案卷管理规范化水平仍需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方式有待丰富,普法的广度、深度和成效有待进一步提升。

      九、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落实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营造公平透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进一步完善卫生健康法治体系,加快推进依法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

      (二)持续推进法治队伍和能力建设,提升卫生健康部门人员专业素质和法律素养。开展经常性法律知识、专业知识等业务培训,制定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应知应会法律法规规章清单;加大普法宣传力度,营造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风尚,为推动汕头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法治保障。

      (三)继续充实提升卫生健康综合监管力量。一是继续完善规范化行政执法机制。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加强执法督查与稽查,落实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二是探索推进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

      (四)强化综合监督应急管理和应急能力建设,严格加强依法防控。根据疫情防控新要求,贯彻常态化防控策略,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疫情防控,充分发挥卫生健康系统专业知识和法律知识,坚持疫情防控和卫生监督执法齐抓共管。


    汕头市卫生健康局

    2022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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