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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卫生健康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 2022-01-07 16:51
  • 来源:汕头市卫生健康局
  • 发布机构:汕头市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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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在省卫生健康委的指导下,围绕中心工作,充分发挥法治建设对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改革的引领、规范、推动和保障作用,进一步提升全系统干部职工法治意识,树立法治思维,增强依法行政能力。现就2021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卫生健康部门职能,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

      (一)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严格落实单位主要责任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市政协副主席、局长蔡榕同志,局党组书记杨焕新同志以上率下,带头抓好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印发《汕头市卫生健康局办公室关于调整汕头市卫生健康局法治政府建设及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汕市卫办专函﹝2021﹞35号)、《汕头市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汕头市卫生健康局2021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汕市卫〔2021〕93号),将法治建设纳入本部门年度工作要点,分工细化市直卫生健康系统全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明确具体目标要求,层层落实责任,级级分解任务。二是坚持在局党组会议通过第一议题形式在第一时间召集局领导班子成员及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集中学习传达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章党规等50多项内容。三是局主要领导定期在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审议卫生立法、“放管服”简政放权、卫生综合执法监督、普法项目推进等重要议题,多次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特别是在新冠疫情期间做到全市卫生健康系统法治工作和疫情防控相结合,强化依法抗击疫情,切实落实法治责任,依法推动卫生健康事业发展。

      (二)推进政务服务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根据“规范、便民、高效、廉洁”的工作要求,我局依托数字政府一体化平台,严格执行《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持续推进“减证便民”行动,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推进和优化“跨省通办”“一网通办”,实现企业开办事项线上“一表填报”,线下“一个窗口”领取全部材料。完善面向政务服务、规范管理、实用好用的行政审批事项,提高审批服务透明度和可预期性,对102项行政许可事项采取“三减一免”优化提速,通过削减跑动次数、压缩承诺时限、减少申报材料、开展政务服务“四免”优化专项工作等方式强化创新管理,推动许可事项再瘦身、审批落地再提速、服务保障再优化。目前,我局行政许可事项全部进驻综合性政务大厅统一办理,绝大部分事项承诺时限是1天,承诺时限压减率达到93.29%。其中,即办事项87项,即办件占比达到85.29%。

      (三)优化社会办医疗机构跨部门审批。打通部门之间的审批壁垒,加快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发挥部门合力。认真实施社会办医疗机构跨部门审批办法,取消了部分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前置条件,强化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设置审批与执业登记“两证合一”,除三级医院、三级妇幼保健院、急救中心等医疗机构外,举办其他医疗机构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不再核发《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仅在执业登记时发放《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进一步助力行政许可审批服务高效办理,优化医疗行业的准入政策环境,激发企业发展活力,吸引更多力量推动医疗行业发展,为人民群众的健康提供更优质服务。

      (四)全面实施电子化注册工作。根据电子化注册管理情况,发挥一体化政务服务大数据技术优势,定制无纸化标准联办流程。我局将电子化注册改革情况作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定期评估进展情况,加大推进力度,对医疗机构、医师及护士等相关行政许可,均采用电子化申请,全面提高管理效能和服务水平。据注册统计,今年截至10月30日,我市已签发电子证照的医疗机构1675家,电子证照签发率98.03%;已签发电子证照的执业医师7062人,医师电子证照签发率98.03%;已签发电子证照的执业护士6409人,护士电子证照签发率98.10%。

      (五)加强我市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今年我局持续推进医疗卫生信息化工作,按时完成市医疗卫生专网、全市接种点接入政务外网和“互联网+VPN”工作,为接种点双线路接入使用疫苗信息系统提供网络技术保障;开展广东省疫苗流通与接种管理信息系统(离线版)部署工作,组织全市接种点人员参加应用专业培训,为接种工作提供信息化保障;部署启用“一证通行”核验系统,完成全市二级及以上公立、民营医疗机构“一证通行”核验系统应用;完成市区域医疗卫生信息平台二期建设项目设计方案编制工作;按照省全民健康信息综合管理平台数据采集工作方案要求,对各家医院信息系统、前置机及网络进行改造,部署完成第一批(32家)医疗机构与省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对接;积极推动汕头市数字乡村发展试点工作,切实推进澄海区凤翔街道的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水平和发展远程医疗服务各项工作;组织全市部署电子健康码应用的医疗机构开展电子健康码升级改造实施工作,并定期审核相关机构在线填报信息和实施进度;有序组织民营诊所线上线下一体培训,跟踪督促民营诊所、门诊部注册使用广东省民营诊所(疫情哨点)信息管理系统。截至目前,全市现有1026家机构接入省疫情哨点系统。

      (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全面清理废除地方保护、指定交易、市场壁全等妨碍统一市场公平竞争的各种政策性文件,特别是各种形式的不合理规定。制定《汕头市卫生健康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汕市卫办〔2020〕59号),细化公平竞争审查的对象,职能科室分工,对我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及涉及市场主体的政策性文件开展审查,防止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的政策措施,2021年,我局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2份,条例(草案)1份。

      二、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联动工作机制。一是建立“指挥高效、统一协调、部门联动”的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提请市人民政府成立汕头市公共卫生与重大疾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建立我市现场流调溯源工作联动机制,在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疫情防控组下设现场流调溯源工作专班。三是健全完善常态化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架构和运行机制,调整市新冠肺炎防控领导小组成员,下设10个工作组和11个工作专班,同时在市疫苗接种使用工作专班基础上成立市新冠疫苗接种工作领导小组,下设6个专责工作组。四是按照“提级指挥、高效联动”原则,印发《汕头市新冠肺炎本地疫情应急处置工作预案》,成立汕头市本地疫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下设11个工作组,实体化运作、扁平化管理,统筹领导本地疫情应急处置各项工作。

      (二)汇编责任清单,制发实施方案。全面梳理并建立疫情防控工作问题、任务及责任清单,整理收录207项具体问题,印发《汕头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疫情防控问题、任务及责任清单汇编》,明确分阶段完成目标、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同步制发《汕头市2021年下半年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实施方案》,推动疫苗接种工作规范、安全、快速推进;印发《汕头市本地疫情应急处置工作预案》《分级分层开展核酸检测工作预案》《新冠病毒感染者集中救治实施方案》等文件,抓细六项应急处置准备,常态化开展不同情景、不同类型应急演练,注重提升依法预防突发事件、先期处置和快速反应能力。今年以来,市级开展12场全要素演练,各区县、各镇街至少开展2次以上应急演练。

      (三)强化依法防控,分级分类施策。完善突发事件应对制度,加快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制度体系,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突发事件。2021年,我局坚决守牢“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疫情防控红线,高标准、严要求抓好感染防控。一是持续巩固完善“三人小组”常态化运行机制,充分发挥涉疫风险人员排查专班统筹协调作用,快速排查、从严管控重点人员。今年以来,共排查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来汕返汕人员262823人,在汕人员107704人,落实“四个一”健康管理,检测结果均为阴性;44名密接者、619名次密接者第一时间追踪管控到位。二是“准医院”标准抓集中隔离管理,储备33家隔离酒店约4000个床位,随时做好启用集中隔离场所的准备。截至目前,我市累计集中隔离3849名高风险人员,实现集中隔离场所“零感染”。三是提档升级“外防输入”防控标准,关口前移紧盯航空、陆路、水运口岸和人物同防“四个方向”,全程分级分类闭环管理入境人员,严格落实进口冷链食品和进境货物“三强化三覆盖”,累计开展人员、产品、环境核酸检测41173份,稳妥高效处置4次进口冻品核酸检测弱阳性事件。四是规范安全有序推进疫苗接种,强化“党委政府找人、卫健部门接种”工作机制,各级卫生健康部门通力合作、规范做好全流程操作管理,多维度多形式推动新冠疫苗接种工作。截至目前,全市设置接种点86个,其中大型临时接种点28个、配置疫苗接种车2部、接种单元共690个,我市日均接种能力可达到12万剂次,最高日接种量近16万剂次,累计接种新冠疫苗793.90万剂次,完成全程接种384.27万人,全人群全程接种覆盖率69.84%。

      三、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完善卫生健康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完善依法行政体系建设。一是加强卫生健康重点领域立法,坚持人民有所呼、立法有所应,以良法促发展、保善治。根据《关于印发<汕头市三年立法规划(2020-2022年)>的通知》(汕市常﹝2020﹞31号),今年我局分别在5月及7月组织调研并起草《汕头经济特区突发公共事件应对条例(草案)》《汕头经济特区基层卫生服务条例(草案)》,成立工作小组,开展调研考察、论证及起草工作,通过研讨会、发布公告、征求专家、市民意见等,严格按照立法计划、立法质量和时限要求报送立法草案,目前《汕头经济特区突发公共事件应对条例(草案)》已通过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二是修订完善《汕头市卫生健康局制度汇编》,全面加强我局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纪律建设,建设法治、高效、廉洁、服务型政府部门。

      (二)落实依法行政决策制度。我局修改完善《汕头市卫生健康局重大事项决策制度》《汕头市卫生健康局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工作规定(试行)》及《汕头市卫生健康局局长办公会议议事决策规则(试行)》等依法行政相关决策制度,制定实施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目录清单。2021年我局重大行政决策1项,依照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的法定程序,开展决策前的调研、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并经局长办会议、局党组会议进行讨论决议,提高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

      (三)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管理。一是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2件。二是继续坚持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与全面清理相结合的动态清理工作机制,根据“谁起草谁清理”“谁制定谁负责”原则,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和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按部署推进涉及《民法典》、《行政处罚法》、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等内容相冲突的规章文件清理工作,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刚性约束,切实提高法规制度执行力。对不符合改革决策和上位法规定的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时予以修改和废止。三是严格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法定程序,制定出台《关于印发<汕头市卫生健康局无证行医举报奖励办法>的通知》(汕市卫﹝2021﹞59号)、《汕头市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汕头市卫生健康领域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的通知》(汕市卫﹝2021﹞122号)等两份行政规范性文件,注重做好调研、合法性审查及政策解读工作,提高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四)完善法律顾问制度。我局常年聘任资深法律专业人士担任局法律顾问,为规范法律顾问的各项工作,我局重新修订印发了《汕头市卫生健康局法律顾问工作制度》。法律顾问负责对我局重大行政决策、合同提供合法性审查意见及法律风险评估,对行政管理中的法律问题提出具体法律意见。一年来,法律顾问协助审核合同30份,对各类规划编制草稿及群众信访问题提供了专业法律意见。通过法律顾问制度的作用,保障我局及全体干部职工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行职责,是有效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保证。

      四、健全卫生执法工作体系,全面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一)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制定了《汕头市卫生健康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头市卫生健康局执法全过程音像记录清单(试行)〉〈汕头市卫生健康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试行)〉的通知》(汕市卫办专函〔2019〕51号),及时向社会公开。执法决定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汕头市公共信用信息大数据系统、广东省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及广东省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信息系统,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相关执法数据按时录入系统,并通过各大平台及时、准确、无遗漏向社会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做到应示尽示。做到执法过程中亮证执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执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对于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审查,重点坚持对行政处罚案件开展合法性审查,在局机关负责人作出决定之前,交由局法律顾问进行审核,并由局政策法规科出具审核结论。2021年,局已对7宗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法制审核。

      开展市卫生健康系统2021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及“三项制度”落实情况抽查工作。通过对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各单位抽取行政执法案卷,组织人员组成评查组进行封闭式集中交叉评查。对各单位在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公开的行政执法事前信息、行政执法窗口岗位信息、开展现场执法活动音像记录情况及年度行政执法结果信息,了解“三项制度”落实情况,同时要求各单位针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组织整改,以此提高卫生执法办案能力和行政执法案卷质量。今年我局无因行政执法程序或实体不合法引发纠纷造成社会影响。

      (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印发《汕头市落实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健全职责明确、分工协作、科学有效的综合监管制度,加强综合执法、联合执法、协作执法的组织指挥和统筹协调,建立专业高效、统一规范、文明公正的卫生健康执法队伍,推动我市卫生健康综合执法工作水平深化提升。一是坚持打击非法行医常态化工作。我局牵头印发《汕头市进一步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常态化工作方案》,紧紧围绕打击非法行医整顿医疗秩序工作要求,坚持打击非法行医常态化监管和专项行动相结合,全力以赴加大对非法行医行为的打击查处力度。截至今年10月底,全市共出动2399人次,603车次,共取缔无证行医点168个,已处罚结案78宗,罚款金额119.152万元,没收违法所得3.3245万元,涉嫌非法行医罪移送公安机关处理4宗。二是稳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卫生全覆盖监管。根据《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国家随机监督抽查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卫办监督函〔2021〕9号)要求,健全我市“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方案,坚持指导和监督双管齐下,提升检查实效。今年,我市双随机监督抽检共962家,其中市级180家,金平区138家,龙湖区176家,澄海区186家,潮阳区143家,潮南区118家,南澳县21家。11月15日国家随机监督抽查任务完结率已达到100%,任务关闭105单,完成率89.09%。行政处罚案件30宗,罚款金额12.81万元。三是加强疫情期间重点领域专项执法力度。今年,我局牵头联动全市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强化专项督查,采取明查和暗访相结合的方式,不定期组织对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隔离场所日常管理、高低风险岗位工作人员分级管理、公共场所通风卫生监督、消毒产品监督抽检等开展多个专项检查行动。今年,我市督导检查各类住宿场所、文化娱乐场所和沐浴场所共计143家,对发现的问题和短板现场提出意见,要求立即落实整改,并按时通报整改情况。消毒产品备案通过产品数量共26个,抽检抗抑菌制剂膏、霜剂型产品、第三类消毒产品共7件,全部结果予以公开公示。

      五、依法化解矛盾纠纷

      (一)规范处理群众信访诉求。制定《汕头市卫生健康局办公室关于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意见》,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诉求分类,对上级机关交办的按政策法规和规定时限办复,不推诿、不敷衍、不拖延。建立健全信访台账,实行动态化管理,明确责任要求,对特殊疑难信访问题落实党政领导包案处理,推动信访问题化解。

      (二)积极调查处理群众信访举报投诉案件。我局秉承执法为民的理念,认真受理群众信访投诉举报及相关单位的线索移送。截至今年底共受理的卫生信访投诉举报1068宗,立案7宗,对辖区2家医疗机构和3名医护人员进行行政处罚,罚款金额20000元。我局坚持做到对每宗信访投诉举报做到有调查、有结论、有回复,绝大多数信访者对我们反馈的处理结果均表示满意。

      (三)依法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我局修订完善《汕头市卫生健康局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管理办法》,规范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案件的应诉工作。2021年,我局没有行政诉讼及行政复议案件。

      六、全面开启“八五”普法规划,推动普治并举彰显实效

      (一)落实机关学法用法制度。局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国家安全法、行政处罚法、广东省中医药条例等纳入2021年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及局机关干部法治专题培训重点学习内容,邀请党校邹仰松副教授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报告会;邀请汕大孟金梅副教授作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专题培训;结合卫生健康法治建设新情况新进展,组织市直卫生健康系统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组织市直卫生健康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完成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2021年度学法考试,参考率达到100%,优秀率达98%以上;邀请省、市相关专家学者对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医务人员开展医疗卫生领域法律法规培训,针对全市医务人员举办全市《生物安全法》培训。引导全系统干部职工增强法治意识,树立法治思维,扎实推进卫生健康法治建设工作。

      (二)重视执法队伍建设。持续开展全市卫生监督执法培训,2021年举办学校卫生监督执法培训班,分别邀请湖南省及浙江省卫健系统专家为全市卫生监督执法人员授课培训。进一步提高全市卫生监督员监督执法能力。

      (三)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一是制定印发《关于印发<汕头市卫生健康局普法责任清单>的通知》(汕市卫函﹝2021﹞14号)及《汕头市卫生健康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头市卫生健康局2021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汕市卫办〔2021〕34号),确定目标任务、宣传形式、宣传对象、具体措施、时间节点、责任科室等具体内容,明确普法依法治理的责任主体,向社会公示,进一步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二是抓好常态化社会普法宣传工作。今年我局围绕全民普法守法,深入开展法律“六进”主题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法典》、卫生公共法治为主题分别举办7场特色鲜明的普法宣传教育进社区、进乡村、进单位活动,将法律知识亲自“送”到群众手中。结合“3·24”“4.7”“5·12”等卫生健康日宣传和讲解《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医药条例》等卫生法律,强化正面舆论引导,营造良好的宣传声势和社会氛围。 

      我局在汕头市2021年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中成绩达到”优秀“等次。

      七、存在的不足之处

      2021年,我市卫生健康系统法治建设虽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行政执法工作尚有提升空间,自觉主动运用法律的意识亟待增强,重点规范执法程序,提高行政执法案卷管理规范化水平仍需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方式有待丰富,普法的广度、深度和成效有待进一步提升。

      八、下一步工作思路

      今后,我局将围绕总体目标,结合本单位工作规划,切实落实我市卫生健康系统的法治教育和行政执法各项工作,做到业务和法治两手抓,全面推进卫生健康部门的法治建设。

      (一)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落实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营造公平透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进一步完善卫生健康法治体系,加快推进依法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积极运用新媒体新技术拓宽群众参与渠道,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继续健全政务公开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和配套制度。

      (二)持续推进法治队伍和能力建设,提升卫生健康部门人员专业素质和法律素养。开展经常性法律知识、专业知识等业务培训,制定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应知应会法律法规规章清单;加大普法宣传力度,营造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风尚,为推动汕头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法治保障。

      (三)继续充实提升卫生健康综合监管力量。一是继续完善规范化行政执法机制。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加强执法督查与稽查,落实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二是探索推进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加强以案促管工作,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广泛以理性说法、柔性执法等方式,努力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

      (四)强化综合监督应急管理和应急能力建设,严格加强依法防控。根据疫情防控新要求,贯彻常态化防控策略,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疫情防控,充分发挥卫生健康系统专业知识和法律知识,坚持疫情防控和卫生监督执法齐抓共管。

      (五)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完善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建立源头防控、排查梳理、纠纷化解、应急处置的社会矛盾综合治理机制。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权益保障通道,配合做好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加强行政复议能力建设,确保行政复议工作力量与工作任务相适应。

      专此报告。

    汕头市卫生健康局

    2021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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