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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汕头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立法计划》部署,我局作为起草单位已完成了《汕头经济特区基层卫生服务条例 (草案征求意见稿)》的草拟工作。为增强立法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的广泛性,提高立法质量,现将全文公布,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
请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就征求意见稿的内容,合法性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于2022年1月19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向汕头市卫生健康局基层卫生健康科反映或提交。
通讯地址:汕头市金平区金新路13号601房;
邮编:515031;
电话:88547781;
电子邮箱:stwjjjczdk@163.com
汕头市卫生健康局
2021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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