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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卫生健康领域“放权强区”
  • 2020-01-06 10:52
  • 来源:本网
  • 发布机构:汕头市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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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为贯彻落实《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市级行政职权和行政管理事项下放由区(县)实施的决定》,深化“放管服”改革,2019年 12月26日上午,市卫生健康局召开市级行政许可事项下放实施工作会议,专题部署实施工作。

      市卫生健康局蔡榕局长出席会议并讲话,叶镇鹏副局长主持会议,各区县卫生健康局局长和相关业务股室负责人、市卫健局机关科室负责人共33人参加。会上,蔡榕局长与各区县卫生健康局局长签订了《委托实施市管权限内的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和执业许可(含中医)协议书》,明确委托机关和受托机关双方委托内容、执行方式、权利业务、责任划分、监管措施和委托期限等六方面的内容。

      蔡榕局长在讲话中指出,持续深化简政放权,优化营商环境,是当前我市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希望各区县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简政放权改革的决策部署,同时提出了三点工作要求:一是高度重视,确保行政许可事项接得住。二是强化督导,确保行政许可事项放得下。三是依法实施,确保行政许可事项管得好。

      本次会议明确,市卫生健康局按市政府要求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等10大项52子项行政许可事项下放由区(县)实施,同时,还将目前监管的406家公共场所经营单位、11家民营医疗机构一并下放由各区县管理。会议决定,2019年12月27日起,申请上述行政许可事项的,按属地管理原则到所在地区(县)卫生健康局办理。

      


      (供稿:局行政审批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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