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汕头市卫生局设11个职能科室,主要职责是:1、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卫生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地方性卫生以及中医院事业发展的规划和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组织拟定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2、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责,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3、拟订区域卫生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合理配置安全卫生资源。4、拟定农村卫生、社区卫生、妇幼卫生工作规划;负责妇幼保健、健康教育的综合管理和监督,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综合管理。5、负责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对重大疾病实施防控与干预;组织开展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6、拟订卫生应急预案和措施,组织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应急处置。7、负责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准入管理;组织实施医疗卫生职业道德规范;职责实施医学科研和医学教育发展规划,组织开展继续医学教育工作。8、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提出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基药。9、依法监督管理血站的采供血及临床用血质量,协调组织全市无偿献血。10、拟定卫生人才发展规划,做好卫生技术人员资格晋升的组织协调工作。11、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职业卫生、放谢卫生、环境卫生和学校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公共场所和饮用水的卫生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12、负责市委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13、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情况
汕头市卫生局本级机关行政编制49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3人(市献血办);本级机关行政实有在职46人,离退休59人,全额拨款实有在职事业2人(市献血办)。
二、收入决算说明
2013年总收入6579.1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85.44万元,其他收入3593.68万元(其中财政专户拨款3175.66万元)。
三、支出决算说明
2013年总支出61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01.44万元,项目支出5213.56万元。
汕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5 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