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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市卫生计生局部门决算
  • 2016-03-08 16:39
  • 来源:汕头市卫生计生局
  • 发布机构:汕头市卫生计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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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设16个内设科(室),分别是:办公室(市委保健委员会办公室)、体制改革科(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规划与财务科、信息与统计科、政策法规科(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科)、疾病预防控制科(卫生应急办公室)、医政科(中医药管理科)、基层指导科、妇幼健康服务科、综合监督科(食品安全监测评估科)、考核评价科(市计划生育督查队)、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科、宣传科(科技教育科)、人事科、监察室(与党委办公室合署)、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卫生和计划生育、中医药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卫生和计划生育以及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规划,起草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组织拟订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提出相关政策建议。负责协调推进我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医疗保障,统筹规划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 

     2、负责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对重大疾病实施防控与干预,组织实施免疫规划工作。制定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3、负责制定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规范、标准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参与食品、食品添加剂及相关产品新原料、新品种的安全性审查。配合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做好地方食品安全标准有关工作。 

     4、负责组织拟订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全市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5、负责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的行业准入管理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规范、标准,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协调组织全市无偿献血。

     6、负责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机制,建设和谐医患关系,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7、组织实施国家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提出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 

     8、贯彻落实国家生育政策,完善生育管理政策,组织实施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提出发布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信息建议。制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制定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承担人口专家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全市计划生育病残儿医学鉴定工作。

     9、组织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 

     10、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加强全员人口信息系统建设,参与全市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 

     11、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推动建立流动人口流入地、流出地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互联互通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12、组织拟订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建立完善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并指导实施。 

     13、组织拟订卫生和计划生育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和计划生育相关科研项目。 

     14、指导区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完善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15、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 

     16、承担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市委保健委员会、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和市人民政府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市重大活动与重要会议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7、承担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具体工作。承办市计划生育督查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

     18、指导人口和计划生育社会团体工作。负责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19、承办市人民政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情况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机关行政编制65名,行政执法专项编制6名。机关后勤服务人员数7名。事业(献血办)编制3名。至2014年12月单位机关在职人数78名,事业在职人数2名。机关离退休人数88名。

     二、收入决算说明

     2014年本单位总收入7313.8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296.22万元,其他收入3017.63万元。其他收入中财政专户资金药品收支结余返拨款及省拨入医师实践技能资格考试经费2999.05万元。 

     三、支出决算说明

     2014年本单位总支出7577.1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4327.44万元。

     2014年财政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1565.06万元,占36.16%,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04.8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34.4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5.74万元;项目支出决算2762.38万元,占63.84%,主要支出项目是: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医疗卫生管理事务支出、公共卫生支出、医疗保障支出、人口和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食品安全管理事务支出、其他医疗卫生支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等。

     四、“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1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共 61.3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1.55万元,比预算数增加1.55万元。原因是我局派出1名领导参加由市委组织部组织的赴台湾医改交流活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7.88万元,比预算数减少1.12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1.76万元,主要用于医疗卫生应急工作、计生工作考核等,比预算数减少12.24万元。

    汕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5年10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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