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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汕头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工作的通知
  • 2020-07-06 00:03:40
  • 来源: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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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开展汕头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汕头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办法》(汕人社发〔2018〕16号),为做好我市高层次人才的管理服务工作,现就开展汕头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工作(以下简称“认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条件

    符合《汕头市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已在汕头市工作、创业或与汕头市用人单位(含中央和省驻汕单位)达成工作意向,遵纪守法,未受过各类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的人才。

    二、认定受理机关

    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受理和认定本行政区(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除外)内用人单位的申请,委托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管委会受理和认定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范围内用人单位的申请。

    三、认定程序及时限

    认定工作需通过“汕头市高层次人才金凤卡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网址:http://125.91.3.21/)。

    (一)用人单位在线注册账号。用人单位登录系统,在线填写注册信息。

    (二)完善用人单位资料。用人单位注册完成后,登录账号填写详细信息,连同单位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经办人身份证明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后上传至系统,由受理机关审核确认后开通申请权限。

    (三)提出申请。申请人向所在单位提交申请材料相关证明材料,单位进行验证,符合条件的,由用人单位登录系统录入申请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注明“与原件相符”字样并加盖单位公章),在线生成《汕头市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表》,经申请人本人签名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后上传至系统提交申请。

    (四)受理。受理机关对系统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的,用人单位向受理机关提交纸质申请材料原件(原件经验证后退回)和复印件。

    (五)审核。受理机关自收到纸质材料起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六)公示。通过审核的,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集中公示,公示期为5天。

    (七)认定。公示无异议或不影响结果的,发放《汕头市高层次人才证书》(电子证书)。

    四、申请材料

    (一)《汕头市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表》(模板见系统):中文填写打印,在线生成《汕头市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表》,申请人签字后,用人单位加盖公章,扫描后上传至系统。

    (二)有效的身份证明:(1)本人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2)具有外国国籍的提交本人护照,具有港澳台身份的,提交本人《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三)人才证明材料。学历、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者相关高层次人才证明材料。

    (四)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劳动合同或者与单位签订的聘用意向性协议(承诺认定后3个月内签订工作合同,并在汕头工作1年以上),属创业人员的,提供营业执照和半年(含)以上完税证明。

    以上申报材料一式1份,其中第1项提供原件,第2、3、4项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由受理机关审核后退回,复印件须由申报单位审核确认,注明“与原件相符”字样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受理地址

    1.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汕头市龙湖区长平路市政务服务中心2楼西厅市人社局窗口

    受理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联系电话:0754-88489856

    2.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管委会

    地址:汕头市龙湖区东海岸新津湾东六街华侨试验区人才大厦一楼人才服务中心

    受理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联系电话:0754-86960688

    六、其他事项

    (一)已在汕头市工作、创业或与汕头市用人单位(含中央和省驻汕单位)达成工作意向,遵纪守法,未受过各类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并持有广东省人才优粤卡(以下简称“优粤卡”)的人才,仅需在线提交《汕头市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表》和优粤卡等申请材料。持优粤卡A卡人才可直接认定汕头市高层次人才A类,持优粤卡B卡人才可直接认定汕头市高层次人才B类,符合《汕头市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A类的持优粤卡B卡人才,可申请认定汕头市高层次人才A类。

    (二)与单位签订聘用意向性协议并通过认定的汕头市高层次人才,需按照承诺在通过认定后3个月内签订工作合同,并在汕头工作1年以上,如没有遵守承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权取消其汕头市高层次人才资格。

    (三)高层次人才较为集中的高等院校、医院、上市公司等单位,可向受理机关提交简化手续申请,经受理机关同意,提交的纸质申请复印件材料由申请单位核验原件,注明“与原件相符字样”并加盖单位公章,无需再提交原件,并可通过邮寄的方式报送材料。

    (四)各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认真审核材料、严格把关。申请人及其申请单位需对其申请材料负责,杜绝弄虚作假,一旦发现违规行为,不良行为将记入诚信档案,并视情节轻重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五)通过认定的高层次人才,由金凤卡发卡银行联系办理金凤卡,并享受我市高层次人才相关服务,具体事项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另行发文通知。

                 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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