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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转型升级事项)项目库申报的通知
  • 2021-12-29 12:02
  • 来源:本网
  • 发布机构:
  • 【字体:
  •   汕商务管函〔2021〕49号

    各区县商务主管部门、相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印发中央财政2022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转型升级项目事项)项目库申报指南的通知》(粤商务管函〔2021〕282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开始申报促进外贸转型升级2022年度项目资金(支持期限为2021年7月1日—12月31日所产生的项目),请组织符合条件的支持对象对照“通知”要求准备相关申报材料(详见附件1),区县商务主管部门应对辖区内项目建设单位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形成审核意见表(附件2),对项目的真实性负连带责任。相关材料于2022年1月26日(星期三)前向我局提交申请。



      汕头市商务局

      2021年12月28日



      (联系人:贸易管理科 许智航,联系电话:889318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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