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商务管函〔2021〕49号
各区县商务主管部门、相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印发中央财政2022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转型升级项目事项)项目库申报指南的通知》(粤商务管函〔2021〕282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开始申报促进外贸转型升级2022年度项目资金(支持期限为2021年7月1日—12月31日所产生的项目),请组织符合条件的支持对象对照“通知”要求准备相关申报材料(详见附件1),区县商务主管部门应对辖区内项目建设单位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形成审核意见表(附件2),对项目的真实性负连带责任。相关材料于2022年1月26日(星期三)前向我局提交申请。
汕头市商务局
2021年12月28日
(联系人:贸易管理科 许智航,联系电话:889318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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