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1:请问中央财政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转型升级事项)支持的对象和条件是什么?
解答:支持对象是为我省外贸转型升级基地(以下简称基地)提供配套公共服务的项目单位。支持条件包括:
(1)在广东省内(不含深圳)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2)按照有关规定取得申报项目相应业务资格。营业执照具有与申报项目相应的经营范围或取得国家相关部门相应的资格核准。
(3)申报项目的服务对象应为基地对应产业,且项目与外经贸发展直接相关。
(4)项目建设单位的财务状况可以保持项目持续运作。
(5)近五年来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问题2:请问支持项目有哪些?
解答:(1)组织基地企业抱团参展。
(2)公共展示(展销)中心建设。
(3)公共海外仓服务。
(4)开展对外经贸交流对接活动。
(5)基地区域品牌建设。
(6)基地服务机构建设。
问题3:请问支持时间是哪个阶段?
解答:中央财政2022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转型升级事项)支持期限为2021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所产生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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