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6997710/2019-00491 文 号:
-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2023-08-07
- 主题分类:主 题 词:
汕商务贸函〔2023〕154号
高新区、综保区、华侨试验区,各区(县)商务主管部门,各商协会,各有关企业:
现将《广东省商务厅关于组织企业和采购商参加第20届中国-东盟博览会的通知》(粤商务贸函〔2023〕199号)转发给你们。请高新区、综保区、华侨试验区和各区(县)商务主管部门积极动员辖区内企业参展参会,请各商协会积极动员会员企业参展参会。
有意向参展的企业请于8月16日前填写《参展报名表》,报市商务局汇总;
有意参观采购的企业请于8月16日前提交《采购商报名及申请获惠表》,报市商务局汇总;
各单位如有签约项目的,请于8月25日前填写《项目摸查情况汇总表》报市商务局汇总。
所有相关报送资料同时发送茂名市外经贸企业协会邮箱(邮箱:gddmblh@163.com)。
附件:广东省商务厅关于组织企业和采购商参加第20届中国-东盟博览会的通知
汕头市商务局
2023年8月7日
(联系人:林佳然,联系电话:88931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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