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汕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申请工作的通知
各高新区企业:
根据《汕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快创新驱动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十项措施》(汕高委〔2024〕6号)、《汕头高新区“科技专项贷”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有关要求,现组织开展 “科技专项贷”贴息补助申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符合工作方案相关规定的区内科技型企业。
二、申请时间
2026年3月6日至2026年3月19日。
三、申请条件
(一)企业须从“科技专项贷”合作银行(附件1)获得贷款,并已实际发生利息支付。
(二)贷款合同签订日期须在2024年7月17日之后,且实际付息时间应在2024年7月17日至2025年12月31日之间。
(三)企业仅在自身相关资质有效时间期限内,享有相应贴息。
(四)同一贷款不得重复享受高新区其他财政贴息类补助政策。
四、申请流程
本次申请采用线上申报的方式,企业须登录“粤财扶助”平台,填写《汕头高新区“科技专项贷”贴息补助申请表》(附件2),并按要求上传盖章版扫描件(具体操作详见附件3)。
五、注意事项
(一)企业贷款数据由相关银行提供,具体贴息金额以银行提供的贷款数据及汕头高新区管委会审核结果为准。
(二)贷款所产生的罚息不纳入贴息补助范围。贴息核算以企业实际支付的正常利息(不含罚息)为依据。
(三)高新区管委会结合本级财力情况,安排一定预算资金设立“科技贷”贴息项目,先到先得,用完即止(以“粤财扶助”平台申报时间先后为准)。
(四)本次申请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五)企业应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取消贴息补助资格,并对相关单位及个人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
附件:1. 合作银行名单
汕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6年3月4日
(联系人及电话:汤庆鹏 88173986)


粤公网安备 44051102000227号